新春走基层 | 我带孩子一起去拜年啦!

时事   2025-01-27 12:3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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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拜年啦!谢谢您帮我们化解了心结。夏先生已经把损失赔偿给我了,刚也带孩子一起去他家拜年啦!”年味渐浓,北京市房山区法院法官周蕊的电话响起。

各执一词

究竟是谁剐蹭了车?

这是一起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天,高先生发现自己的车被剐蹭,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是同单元楼的夏先生在车辆起步时发生的剐蹭。高先生找夏先生理论,夏先生不承认剐蹭,并拒绝赔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在高先生报警后,因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分歧较大,交警决定对双方的车辆暂扣进行技术鉴定。此时,夏先生承认是自己造成了此次事故。

责任分清后,双方又对事故损失发生了分歧。高先生要求夏先生支付修车期间的租车费等损失2280元,夏先生认为租车费既贵又不合理,把高先生的微信拉黑,拒绝沟通。无奈之下,高先生诉至房山法院。

剑拔弩张

法官打了个岔

车辆小剐蹭、邻里纠纷、争议金额不大这几个关键词引起了周蕊的注意。

“千金买宅,万金买邻”。邻里矛盾说大不大,但要是处理不好,却成了破坏和谐相处的大事。于是,周蕊对双方进行调解。

“修车期间的打车费我可以负担,但是他故意租用豪车,产生了2000多的租车费,这不是合理的损失!” 一见面,夏先生情绪激动地说道。

“我租的车和我原来车的规格一样,没有故意租用豪车。你先是抵赖不承认剐蹭,现在又不同意赔偿。不调了!法官别费心了!”听到夏先生的陈述,高先生急了。

“你俩是住在同一栋单元楼呀。”周蕊打了个岔。

“是呀,他住11层,我住9层,上下班还经常打照面呢。”夏先生脱口而出。

“孩子也在小区一块玩过。”高先生也附和道。

巧解心结

缝补邻里情

“小孩都一起玩耍,两家大人却闹矛盾,这可不是给孩子教育‘邻里和谐互助’的好榜样。现在两千元就闹到了法院······”周蕊找到了突破口,从邻里关系入手展开调解。

“赔偿就去找保险公司!”夏先生坚持租车费应由保险公司负担。

周蕊仔细查看夏先生投保记录和保险条款,发现保险公司就租车费等间接损失免责条款已尽到明确说明义务,而高先生租赁的奥迪车与事故车的品牌、档次、类型基本一致。周蕊耐心细致地向夏先生释法说理并拿出了案例库的案例进一步说明。

明白了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夏先生的态度有所缓和,希望能与高先生商量一下赔偿的金额。

“你们闹不愉快,碰面也闹心。你们不是在这里住几天,是在这里住几十年。将来回想起为了这两千块钱在法庭上吵得面红耳赤,心理不难受啊……”周蕊语重心长地说道。

在周蕊耐心调解下,双方又重新加上了微信,握手言和。

夏先生如期将赔偿款转给了高先生,高先生也带着孩子一起去夏先生家拜了年。

文字 | 于宁、夏玉伶

编辑 | 张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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