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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房山的一个老宅院里,砌上了一堵新墙,一家人的“心墙”也随之化解。
刘女士和她的公公因分家的事情积怨颇深。刘女士丈夫去世后,公公便不让刘女士继续住在老宅。刘女士带着未成年的儿子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确认已故丈夫与公公、大哥之间签订的分家协议有效。
据刘女士陈述,公公有两儿一女,小姑子外嫁,大哥在村里有其他宅院,公公和自己一家住在老宅。后来公公给两兄弟分家,明确老宅院归丈夫所有。丈夫去世后,公公坚持要她搬出去,如果法院确认协议有效,她就有底气回家住了。
“孩子和他爷爷一起生活,我回去住也方便照顾他们。”刘女士表示她不想起诉,也不要求分财产,只是单纯地想回去。
“我的房,就不让她住。”老爷子觉得,儿子去世之后儿媳又找了新对象,坚决反对他们住在老房子里。
“老人不让住,一是老人情感上过不去,二是老人对法律规定的认识还有欠缺,这不是通过一个确认协议效力就能解决的。”法官刘学芹详细了解案情,向助理分析到。
马上就春节了,不能带着“心疙瘩”过年。在老宅院的现场调解中,刘学芹反复劝解,耐心释法说理,仍无法转变老爷子的想法。无奈,调解被迫中断。重捋思路中,刘学芹发现老爷子的女儿明事理、是个贴心小棉袄。老爷子也听女儿的话。
刘学芹心想,如果给她足够的信任和空间,没准她可以帮大忙。
“不管分家协议效力如何,你二哥去世,刘女士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的相应份额,她有权利住;如果她的诉求得不到支持,很可能起诉析产和继承,老宅院会被打乱分配。”
刘学芹向这位小姑子掰开了揉碎了讲,“先不说老爷子情感上能不能接受分房这事,就说分完后,等老爷子去世,还要重新再分一遍。现在刘女士只想居住,不如就先解决居住问题,等老爷子百年之后,可以一次性解决析产继承问题。”
“双方矛盾不断,都砸过对方屋的玻璃。不过刘女士现在想回来住,确实能照顾孩子,我可以劝劝老爷子,不拦着住。”小姑子敞亮地说,表示自己可以试试劝和。
“可她回来了,和老爷子住到同一屋檐儿下,再发生矛盾可怎么办呀?”小姑子有些担忧。
“建议从院中间砌堵墙,分开居住,避免双方再起冲突。”刘学芹发现双方积怨较深,深思后补充道,分开也不影响相聚,院落还是一个整体。
小姑子很认可刘学芹的建议,“分开居住可行。”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从哪儿砌墙,双方都希望法官来主持划定砌墙的位置,避免再生纠纷。
综合双方吃水、如厕、出行等情况,本着最大可能照顾老人的原则,经过测量,刘学芹划定了墙体的建造位置,明确了墙体的高度、厚度和建造时间,重申了各自居住、互不影响的原则,最终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刘女士撤回起诉。
一家两院,孩子重拾双份爱。冬日暖阳,老宅院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气息。
文字 | 吴明慧
摄影 | 左尚昆
编辑 | 成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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