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田镇举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
奖励办法(试行)
为全面摸清河田镇境外涉诈重点人员情况,及时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加强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进一步解决河田籍人员赴境外从事涉诈犯罪问题,现向广大群众征集非法滞留境外涉诈河田籍人员线索,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
一、举报奖励对象
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为举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含金主、组织者、骨干)的有功人员(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二、举报奖励标准
请广大群众积极检举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含金主、组织者、骨干),河田镇人民政府将按照下列标准对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凡举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人员(普通参与者),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举报1名给予5000元人民币奖励。
(二)凡举报非法滞留境外涉诈金主、组织者、骨干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举报1名给予20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在接到举报前,已经摸排并上报的人员除外。
(四)同一情形多人举报,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申领流程及奖励保障
(一)审批程序。由河田派出所审核,河田镇反诈办复核,镇反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批。
(二)奖励来源。奖励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按季度结算。
(三)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办法由河田镇党委、政府,河田派出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至2024年12月31日。
举报电话:
中共长汀县河田镇委员会
长汀县河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