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
招募与遴选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青云小学
为进一步丰富昆明市盘龙区青云小学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更好实现校内外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合理利用,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个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原则
(一)科学育人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公益属性原则。学校课后服务具有公益属性,符合资质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服务也须遵循公益性原则。
(三)自由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可自主向学校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动态管理原则。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相关证件过期、服务质量低下、存在违规服务行为、恶意在校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以及评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及个人,坚决清出课后服务“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遴选要求
1.办学资质
(1)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营业执照,或者在民政部门成立登记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在培训机构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进入昆明市、区教体局课后服务工作培训机构白名单者优先考虑。
2.师资配置
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教学、教研人员具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资质);符合《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三、遴选程序
申报机构扫描二维码进行预报名。
(二)自主申报。
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三)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电话通知,接到电话的机构参加下一步现场比选会,没接到电话的请自动忽略。
材料清单(装订成册):
1.昆明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办学许可证,2023年度年检为合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3.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师资相关材料。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花名册、教师资格证件(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等)复印件。
5.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也可以增加相关内容)。
6.其他(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获奖情况等)。
(四)遴选展讲
展讲人:机构负责人
时间:2024年9月4日下午14:00
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青云小学一楼多媒体教室
形式:PPT汇报(限时8分钟内)
(五)审核与遴选
审核与遴选委员会由学校行政、各学科教师代表、学校家委共同组成。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课后服务管理组将向师生、家长公布遴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签订合作协议。
四、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
(一)开展质量评估。
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评估内容包括学校对培训机构、及项目的质量评估,学生、教师、家长等对培训机构、及项目的满意度测评。
(二)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
1.由学校与培训机构在服务合同中约定终止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应当退出课后服务:
(1)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
(3)在校发布广告,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的;
(4)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
(5)有其他扰乱学校秩序、不遵守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6)在学生、家长测评中满意度低于80%。
联系方式:
张老师:13658855506
侯老师:15887115991
盘龙区青云小学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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