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护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18—35周岁,1988年11月23日至2006年11月23日之间出生。
(三)普通高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网上预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20日17:00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网上预报名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作放弃。
平湖市中医院:phz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3-85571070;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phey120@163.com,联系电话:0573-85828816。
2.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周六)9:00—11:30
报名地点: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田径场(杭州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笔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均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下午(13:00-14:30);考试地点在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
笔试成绩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照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请报考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下午;面试地点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3-85023587
来源:金平湖健康热线
编辑:张敏慧 责编:郑煜纯 审核:朱俊生
平湖·好风景
地点:新埭镇新溪公园
摄像:汤佳健
地点:新埭镇新溪公园
平湖市传媒中心所属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一律不得复制、转载、摘编。
平湖市传媒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浙江天卓律师事务所孙伟强律师电话:0573-85286100。 更多新闻线索,点我投稿爆料。 亲们点个和 新的一年生龙活虎 龙行大运↓↓↓
平湖市传媒中心所属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一律不得复制、转载、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