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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咨询电话:0573-85030036;0573-85176003。
3.报名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66号平湖市公安局东侧接报案中心(平湖吾悦广场西北侧约220米)。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平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及其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征信报告(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也可通过线下中国人民银行自助终端查询打印);
(5)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后,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男子组)/800米跑(女子组),评分标准采用达标制。
巡特警大队防暴处突类岗位:1000米跑(男子组),成绩在4分35秒以内的视为合格;800米跑(女子组),成绩在4分30秒以内的视为合格。
除巡特警大队防暴处突类岗位外其他岗位:1000米跑(男子组),成绩在5分以内的视为合格;800米跑(女子组),成绩在4分55秒以内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心理素质测评、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进入心理素质测评、笔试环节。
1.心理素质测评:测试职业心理能力,为合格制,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公安机关性质、宗旨、职责任务;文化知识;基本法律概念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心理素质测评与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少于3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行为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分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不足招聘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有纹身视为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面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平湖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考完成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合格但未入围体检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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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参考人员,参考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或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平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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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湖公安
编辑:张敏慧 责编:郑煜纯 审核:朱俊生
平湖·好风景
地点:新埭镇新溪公园
摄像:汤佳健
地点:新埭镇新溪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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