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摘   2024-12-27 17:55   上海  


为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文旅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关于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沪崇文旅〔2021〕100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生态新文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鼓励导向、产业发展带动性强、诚信合法经营、项目用地及建筑合法的各类社会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主体。


二、扶持内容

对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旅游住宿类项目(中高端宾馆饭店、度假酒店、中高端房车露营地)、旅游景区类项目(A级旅游景区、重大主题乐园)、旅游新业态类项目(花卉观光等11种旅游新业态、文旅特色配套项目)、旅游服务类项目(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旅游厕所、特色文化场馆、智慧旅游、导游、影视拍摄)、旅游导入类项目(游客组织、文旅节庆活动)进行扶持奖励,扶持奖励标准详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2.申报平台:企业在浏览器中打开崇明区企业专属网页: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cm/enterprise/eindex?point=YKJHY_01,推荐浏览器:Chrome、Firefox、Edge等。

3.操作步骤:点击“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进入后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平台,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详细操作步骤可参考操作手册(文末附件下载查看)

4.需线上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项目主要情况及资金筹措证明(与项目相关的、有效的合同协议、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或证书;申报单位历年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或政策)支持的相关说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通过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中高端民宿类项目无需网上申报)。

(二)乡镇初审。各乡镇登录申报平台,对中高端房车露营地、重大主题乐园、旅游新业态、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特色文化场馆类项目进行初审。(请登录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

(三)组织评审。区文化旅游局根据项目属性和工作实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资料审核或实地评审。

(四)讨论审定。根据评审意见,经区文化旅游局初步认定后,与区财政局会商确定拟扶持项目。

(五)公示和拨付。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项目拟扶持对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者下拨扶持资金。


五、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

  类型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旅游住宿类

中高端宾馆饭店、度假酒店

范老师

59610126

中高端房车露营地

梅老师

59616693

旅游景区类

国家A级景区

重大主题乐园项目

旅游新业态类

旅游新业态项目

文旅特色配套项目

黄老师

39360108

影视拍摄

智慧旅游

乡村旅游服务综合体

冯老师

59621227

旅游厕所

特色文化场馆

导游

候老师

39612084

旅游导入类

游客组织

文旅节庆活动

施老师

59610263


技术支持:

喻文 联系电话:13482269664

余周 联系电话:18601799896


六、附件下载

1.关于促进崇明生态新文旅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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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崇明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_用户端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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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悠哉崇明


魅力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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