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一年级
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号)、《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24〕11号)、《颍东区教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阜阳市颍东区和谐路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一)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和谐路小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和谐路小学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和谐路小学小学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和谐路小学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并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通过大数据查询或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四)依法保障入学权利。和谐路小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区教育局批准。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二、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一)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要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一)压实工作责任。和谐路小学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对辖区内学位需求情况进行摸排,切实执行好国家和省市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平稳有序。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和自主招生方案,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要密切关注违规招生行为,及时发现、迅速处置。
(三)严惩违规行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人员,学校要予以约谈,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广泛宣传引导。和谐路小学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政策。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要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颍东区和谐路小学2024年
秋季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注:一个报名时段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报名登记(不能同时兼报)。已被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其他学校。
颍东区和谐路小学
2024年秋季招生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我校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谐路小学:颍河以东以北,颍河东路折至涡阳南路再折至东湖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
二、招生办法
(一)房产、户籍地址一致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在房产、户籍地址一致的学区学校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他人的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入学的依据。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我校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招生提级管理模式。
(二)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有两套或两套以上固定房产,可任意选择一套住房确定学区(入学房产当年不得出租给他人作为入学学区用房)。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的,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因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入学学区。
1.房屋拆迁户。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①拆迁后重新购房或名下有房产(含货币化安置)的以新购房产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②拆迁未购房的(含货币化安置)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原则上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③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2.自建房户。可依据自建房地址确定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与自建房住址一致,需提供房产信息证明(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证明材料;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需提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证明材料,且学校要调查核实、公示。
3.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非本人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凭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等有效凭据,经调查核实后,在房产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4.其他特殊情况造成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政策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其入学学区。
(三)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1.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6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人员子女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4.“双招双引”优秀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子女入学,按照《阜阳市“阜商服务卡”管理服务办法(试行)》《阜阳市颍淮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6.其他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积极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留守儿童
和谐路小学会同社区,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2.困境儿童
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3.残疾儿童少年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入学程序
(一)持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1.线上登记、线上审核、线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填报资料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线上登记、线下审核、线上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可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录取。
3.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录取。
(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材料审核,通过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登记报名、线上录取。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方案。学校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校招生公告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同时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严格规范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范围招生,学区划分调整要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畅通监督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招生宣传。学校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做好网上报名登记工作,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服务工作。
监督咨询电话 :0558-2707982
颍东区和谐路小学
2024年7月3日
颍东区和谐路小学
2024年学区划分(含学区图)
颍河以东以北,颍河东路折至涡阳南路再折至东湖路以南,京九铁路以西。
颍东区和谐路小学入学报名系统
家长操作指南(皖事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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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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