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二十六)| 堵塞疏散通道?罚!

政务   2024-11-18 18:27   湖南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18日,煤炭坝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宁乡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厂房1车间南门设置了紧急疏散出口标志,但疏散通道上堆放了食用铝塑膜原材料,未保持畅通。经调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的规定。

处理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做出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所和员工宿舍应当符合紧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疏散通道”。

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知识点自测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应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 )罚款。

A.5万以下

B.5-10万

C.5万以上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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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领导:周新湘

二审:刘纯

一审:熊胜兰

编辑:姜雅文、陈亮

来源:煤炭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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