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首届奥运会是1952年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第15届奥运会。
芬兰赫尔辛基奥运会中国队入场式
新中国成立后,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并行使中国奥委会的权利。但在本届奥运会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奥委会未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由于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部分国家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奥委会年会上终于取得了参加本届奥运会的资格。
然而,当中国代表团一行40人赶到赫尔辛基时,大会已进行了10天,只赶上男子游泳的一项比赛和最后的闭幕式。当时参加游泳比赛的运动员名字叫吴传玉,参加的是100米仰泳比赛,由于长时间的舟车劳顿,体力消耗过大,预赛就被淘汰了,成绩是1分12秒3。
当时大概没有人意识到,这支迟到的队伍日后将会成为奥运舞台上的劲旅。2024年巴黎奥运会中国队有实力跻身到第一名了。
在十五届奥运会上,苏联队也是首次参赛,共派出295名运动员,人数居各国之首。苏联队的表现出色,在部分项目中打破了美国的垄断地位,从此奥运会比赛进入了美苏抗衡的时代。
各国体育的角逐,也表现出政治的较量。
中国奥委会始终坚持一个中国的政治立场,坚决反对国际奥委会搞“两个中国”的阴谋。在得知国际奥委会允许台湾参加这届奥运会时,立即致电国际奥委会表示抗议,并明确表示:如果允许台湾参加,新中国将拒绝参加本届奥运会。最终,国际奥委会年会通过决议,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台湾的中华奥委会的选手们均可参加比赛,但中国台湾方面抗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而退出了比赛。
在第15届奥运会之前,中国运动员刘长春曾在1932年代表中国参加了在美国洛杉矶举行的第10届奥运会。但当时的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之中,国力很弱,刘长春去美国比赛的盘缠是张学良捐的款,回国的路费是华侨赞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