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邵春雷
责 编|张晶
通讯员|严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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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省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实践要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探索形成了从源头治理预防、前端纠纷共治、后端实质解纷的“全链条”解纷新模式,努力构建“闭环式”治理新格局。“本来就想打一通墙上公布的电话试试,没承想法官真把孩子的抚养费给要来了,真省心!”单亲妈妈小敏(化名)和姐姐散步时,兴奋地谈论起村里挂牌的“一村一员一法官”工作机制。
2021年,寿县法院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了“法官进村入户解民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建立起“一村(社区)一(联络)员一法官”工作机制,并逐步实现对全县278个村(社区)法官全覆盖,法官定期走访“联络点”,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巡回审判、开展带案下访、开设“法律讲堂”,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实现“村村见法官,事事有人理”的工作格局。寿县法院根据近两年来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分析得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父母选择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儿童增多,在这种背景下,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呈现多元化特点,如未成年人实施侵犯财产型犯罪、故意伤害犯罪等时有发生。于是,该院针对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辖区个别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学校重视安全教育课程设置,通过安全学习和急救演练,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督促学校不定期开展全区域检查,对学生集中活动区域实行责任人管理;指导学校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管理全覆盖,对校园欺凌苗头及时甄别并处置到位;强化“家校联动”,与家长共同监督提醒学生提高安全意识等。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校务会研究完善整改措施,加强规范安全教育课程、提升学校监控覆盖、督促家长配合提醒、安排值班教师护学督学等,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安全,避免校园霸凌现象发生。为加强涉未成年人纠纷关口把控,寿县法院深入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打造“无讼校园”。目前,该院有14名资深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既有党组班子成员,也有各业务庭审判经验丰富、熟知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模拟法庭”等活动。去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96次,覆盖6000余名学生。寿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英海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未来、民族希望。作为司法工作者,应当坚持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精准实施各项保护举措,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做到案前预防、案中保护、案后帮扶,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22年,原告淮南某旅游开发公司因与被告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寿县当地的一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发生争议,项目停工已近1年,淮南某旅游开发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同时要求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出施工现场并支付违约金4000余万元。
由于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施工主体复杂,涉案双方自2021年3月停工以来已经过多轮谈判,均无结果。该开发项目预售房屋800多套,因长时间未见复工,购房户对开发商能否如期交付房屋普遍产生信任危机,已引发几次群体信访,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维稳压力。为打通风险化解的有效路径,寿县法院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并积极主动与县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优化调解思路。承办法官联合各职能部门召集诉讼双方多次开展协调会。通过释法析理,让双方回归理性的同时拿出不同调解方案,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当事人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合理预判,选择最优方案保护自身权益。最终,在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原告撤回了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法官真是费心了,原以为诉讼要再拖延很长时间,没想到通过调解真正让我们双方公司实现共赢。”调解成功后,原被告双方代表向承办法官表达感激之情。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寿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深化一站式建设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以“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共建共治”为抓手,拓宽调解路径,丰富调解形式,大力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搭建线上诉调对接平台,织密矛盾纠纷前端处置防护网,让解纷更高效、更便捷。“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矛盾纠纷,仅仅依靠法院的力量显得很单薄,凝聚各方力量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寿县法院副院长张红说。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目标,以打造“无讼村(社区)”为主线,寿县法院坚持强基强项,推进基层法庭与当地司法所、矛调中心等基层治理单位联合共治,并将这些单位纳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摸索出“庭所共建”“法庭+”等新路子,形成以法庭为主力的多元化解机制,准确及时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对复杂疑难纠纷及时排查会商,定制个性化解纷方案,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时稳妥处置。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解纷需求,寿县法院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利用“云上法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平台及新媒体社交平台的快捷便利优势,努力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打破时空壁垒,为当事人、律师和调解员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打通矛盾化解的“高速路”,真正达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当事人减少诉累,有效提升解纷效能。“赔偿款全部到账了,心里的这口气终于顺了,感谢法官用心用情办案。”2023年12月,一起因农机播种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当事人汪某拨通了承办法官的电话,对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为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着力避免“案生案”“案生访”,寿县法院不断健全“立审执”一体化纠纷实质化解机制,以公正和效率答好民生问卷。2022年5月9日,原告西安某公司与被告淮南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告就被告承建的淮南市某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提供某项技术施工工作,施工完成后,被告仅支付210万元工程款,尚欠182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未予支付。2024年1月,西安某公司诉至寿县法院,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案件后,法院对原告申请诉前保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准确估算和确定被保全财产的价值,并在尽量不影响被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对被告公司的账户采取了保全措施。账户被冻结后,被告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法院,希望与原告达成和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先支付工程款还是先解除保全措施意见不一,互不相让。考虑到双方都是企业,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化解,可能会给后期履行留下隐患,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力促双方换位思考,引导当事人秉持诚信意识,以低成本尽快解决纠纷,将主要精力投入生产经营中。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期付清工程款,首笔款到账后,原告即同意解除保全措施。和解协议签订后,被告主动将第一笔工程款汇至原告账户。“保全+调解”双管齐下,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做足调解工作,提升了调解成功率,也推动了“末端执”到“前端治”,通过前后端协同发力,努力实现实质性解纷。“我们要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如我在访’的意识,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坚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审视裁判、考虑问题,力争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王英海介绍,去年以来,寿县法院开启“全链条”答疑解惑工作,规范诉前引导、诉中疏导、诉后答疑、法治宣传等为内容的一整套工作流程,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裁判,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放下对立情绪,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司法更有温度。下一步,寿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