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修订前相比
在优化奖项设置方面
主要有以下三大变化
一是进一步强化国家战略导向,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激励产出更多从0到1的原创突破,将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设为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并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是补充增加已实际设立运行的“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三是发挥江苏科教资源丰富以及科技成果数量多、质量高的优势,回应科研人员关于我省科技奖励获奖难的现实诉求,将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二等奖最高限额,由45项、90项分别调整为60项、120项。
微信改版了
现在能不能刷到我们的推送全凭缘分
所以大家记得把科小创“星标3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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