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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
土壤环境监测单位应具备:
土壤监测各环节(土壤样品采集、制备、流转、保存、分析测试等环节)应配备与其所承担监测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完成所承担环节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培训、能力确认/持证上岗。
有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固定的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场所,土壤样品风干、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过程使用的实验室环境条件和配套保障设施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分析测试方法和监测任务的要求。
按照检测方法的要求,实验室应配备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器具,包括配件和软件。
对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和采样设备,应有量值溯源计划并定期实施,在有效期内使用。(标识其状态)
具备监测任务所必需的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监测区域的资料收集
监测区域的资料分析 采样点布设 布点数量的控制
在对某地区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前需要对该地区有关的背景资料进行搜集
监测区域的地理资料,交通地图、地质分布图、地形分布图;
监测区域的土壤资料,成土母质和土壤成分;
监测区域的水文资料,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料;
监测区域的生物资料,植被覆盖情况和植物种类;
监测区域的气候和水土保持资料,降雨量和分布、水土流失资料和特点;
监测区域的农业用地和工业用地资料, 农业生产土地使用情况 工 业 用 地 情 况 、 工 业 污 染 源 分 布 以 及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和 污 染 物 种 类 ;
监 测 区 域 的 居 住人 口 资 料 ,人 口 健 康 水 平 ,居 民 建 筑 用地使用情况
此基础上确定监测的重点、划定采样单元和确定采样时间
采样布点与样品数量遵循等量和随机原则
布点方法包括系统随机、分块随机和简单随机 3 种
包括前期采样、正式采样和补充采样 3 个阶段,
当监测范围的面积比较小、突发污染事故时,可以进行直接采样
土壤采样点的位置和数目必须结合监测地区的范围、地区内的环境状态、监测任务和监测目的精度以及区域内土壤的复杂程度来确定, 在监测地区内根据监测任务要求和监测目的精度,并结合该地区土壤成分和生态环境情况,确定主要的监测方向和影响因素,把监测地区按照土地利用、成土母质、土壤成分、农业模式、污染种类等因素划分成很多监测采样单元, 要尽可能地缩小相同采样单元内的差异, 要尽可能地拉大不同采样单元之间的差异, 在保证采样的安全性和可行性的前提下, 要尽可能避免各种潜在的人为的主观因素和干扰因素的影响, 并突出采样点位和采样单元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样品流转是土壤样品在土壤监测过程的流通和转移
包括:
l 由采样点向分析实验室和制样场所
l 由制样场所向分析实验室
l 由分析实验室向样品库的流转
关注:
l 样品数量、总份数
l 样品粒径、样品量以及每份样品的接收时间和地点、交接人员、交接时间和地点等
l 明确是否拆分平行样品和插入质控样品等
(1)装运前核对:完成采样后必须逐一核对样品标识、采样记录、样品登记表、做到信息一致完善一致后方可进行装箱。
(2)样品的运输:确保保质、安全、及时送达。
运输过程中注意样品保存,防治样品破损、污染和混乱,对光线敏感的样品要避光保存,对温度敏感的样品要低温保存,如果样品中含有容易分解或者容易挥发的成分,样品要在冰箱中低温保存(有机样品要在 4℃以下运输),并尽快移交实验室检测。
土壤样品经过多次运输, 应保存其运输记录。
(3)样品交接:
样品交接工作由专人负责送往实验室,接样者和送样者必须清点样品种类、标识、数量、采样记录表和样品登记表,确认信息一致后才可签字接收,交接单必须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备查。
交接检查的内容:检查样品瓶是否有破损,样品是否泄漏,标签是否清晰或有否脱落,有机样品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样品是否霉变,并核对包装容器、保存温度、样品目的地和样品应送达时限等
土壤样品经过多次交接, 经历采样、 运输、 制样和分析多个环节,为保证样品流转信息可追溯, 应保存其交接记录。
1.样品制备工序包括风干,粗磨,细磨,分装等流程。
2.制样在【制样工作室】进行,制样室要分设磨样室和风干室。
3.风干室要做到干净整洁、通风良好,制样和样品管理交接工作做到签字记录完整 ,进行样品交接时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4.制样工作室还应配置相应的粗粉碎、磨样、风干、过筛、装样操作工序需要器材,制样过程要注意样品标识,防止样品混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分装样品时注意工具的清洁,避免出现二次污染,杜绝工具混用造成样品交叉污染。
样品制备质量检查内容:
1. 自检内容:
l 样袋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清楚,样品重量是否满足要求,样品编号与样袋上的编号是否对应等。
2. 质量监督员(或指定人)检查内容:
l 制样损耗率检查:在制样全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样品损失,计算制样损耗率
l 样品过筛率检查:样品制备完成后,随机抽取任一样品的10%按照规定的网目过筛
l 样品均匀性检查:分装前,取出5个样品进行相关理化指标的测试,依据测定结果的平行性检查样品的均匀性
l 样品制备原始记录检查:样品制备的全过程,检查是否及时填写土壤样品制备原始记录表,应填写认真、数据正确、称量准确、情况真实,不允许事后补记
l 样品制备操作现场检查:对样品风干、存放、研磨、过筛、混匀、取样和分装操作等关键操作步骤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空白实验
l 每批次样品分析测试时,均应在与测试样品相同的前处理和分析条件下进行空白试验。空白试验的方法和空白样品数应执行分析测试方法中的相关规定;分析测试方法中无规定时,每批次样品至少应分析测试2个空白样品。
l 空白试验中各目标化合物的测定结果一般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l 若空白试验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可忽略不计;若空白试验结果高于方法检出限,低于检测下限且比较稳定,可进行多次重复试验,计算平均值并从样品测定结果中扣除;若空白测定结果高于检测下限,应查找原因并重新测定。
定量校准
l 仪器定量校准:选择有证标准样品进行分析仪器定量校准。
l 准曲线检查:
l 采用校准曲线法进行定量分析时,应使用至少包括5个浓度梯度的标准系列(不含空白),并覆盖测试项目浓度范围,曲线最低点应接近分析测试方法测定下限。
l 校准曲线应为一次曲线,相关系数r≥0.999。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的,按照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l 仪器稳定性检查:
a.连续分析测试时,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样品(少于20个样品/批次)分析测试1次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或土壤有证标准样品,确认校准曲线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使用土壤有证标准样品校准,结果应满足认定值(或标准值)要求。
l 标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校准时,无机测试项目相对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有机测试项目相对偏差应控制在20%以内,超过此范围时应查明原因,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重新分析测试该批次全部样品。
l 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的,按照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精密度控制
l 每批次样品中,每个测试项目均需进行平行双样分析。
l 分析测试方法中有规定的,按照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l 分析测试方法中无规定的,当批次样品数≥20个时,应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样品进行平行双样分析;当批次样品数<20个时,应至少随机抽取1个样品进行平行双样分析。
l 平行双样的精密度以相对偏差表示,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允许值范围内为合格。
准确度控制
l 土壤有证标准样品
l 应在每批次样品中同步插入至少1个有证标准样品(最好做平行双样或三样)进行分析测试。
l 插入样品应与被测样品污染物含量水平相当、基质尽量相近。
l 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的,按照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l 将有证标准样品的测试结果与认定值(或标准值)进行比较,计算相对误差,根据标准规定允许值范围判定是否合格。
l 有证标准样品分析测试合格率应达到100%。当出现不合格结果时,应查明其原因,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该有证标准样品及同批次土壤样品重新进行分析测试。
准确度控制
②加标回收率
a. 无土壤有证标准样品时,应采用基体加标试验对准确度进行控制。每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20个样品/批次)需做1个基体加标样品。在进行有机污染物项目分析时,需按所选择的分析测试方法要求进行目标化合物或替代物加标试验。分析测试方法有规定的,按照分析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
b. 基体加标试验应在样品前处理前开始,加标样品与测试样品应在相同的前处理和分析条件下进行分析测试。加标量可视被测组分含量而定,含量高的可加入被测组分含量的0.5~1倍,含量低的可加2~3倍,加标后被测组分的总量不得超出分析方法的测定上限,加标后样品体积应无显著变化。
c. 基体加标试验测试结果以基体加标回收率表示,按照标准允许值范围判定是否合格。
d. 基体加标回收率试验结果合格率应达到100%,否则表明本批次样品的分析测试数据无效。实验室应查明原因,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该批样品重新进行分析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