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全护北疆丨生态“警”相随 松山公安救助野生动物

政务   2024-12-12 17:19   内蒙古  

保护野生动物

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

松山区公安分局

不断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活动

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01




成功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




  近日,安庆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辖区某村庄外时,发现一只形似鸭子的鸟类正在田地里挣扎,无法飞行。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该鸟类腿部受伤,正在流血。民警迅速将受伤鸟类带回派出所,进行简单处置并找来纸箱悉心照料,喂水喂食。约三小时后,待受伤鸟类状态有所缓解后,民警将其送往赤峰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经专业人员核查鉴定,此受伤鸟类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鸨。目前,救助站工作人员已对大鸨进行全面检查与专业救治,其身体状况趋于稳定。


02




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警察同志,我这有一只野生猫头鹰。”日前,全宁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院里有一只猫头鹰,疑似受伤,不敢贸然处置,寻求警察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与群众详细了解情况和现场观察,发现该猫头鹰略有虚弱,但无明显外伤。在给猫头鹰投喂水食后,民警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取得联系,将该猫头鹰转交给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猫头鹰也叫枭,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对该只猫头鹰进一步观察和检查后,如无大碍,将适时放归大自然。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赤峰公安在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不猎杀、不买卖野生动物。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请勿轻易触碰,也不可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


信源丨松山公安

编辑丨李 

主编丨李欣滢

审核丨江 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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