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大连市率先在全省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部署了多项参保新举措,其中为完善筹资政策,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意见》明确,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大连市积极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市医保局联合市税务局在全省率先开通职工医保个账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功能,并实现全流程在线自助办理,即申即享,无需跑腿。不方便使用手机的老年群体,也可就近到医保经办部门线下办理。线上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绑定共济关系
授权人和使用人(授权人是指参保人本人,使用人指参保人员近亲属,下同)均需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中授权人为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人为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授权人登陆“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在业务办理中的“共济账户”功能点进行近亲属的共济关系绑定。
● 温馨提示:如之前已经成功办理过共济账户绑定的授权人和使用人可跳过此步骤,直接进行个账缴纳保费办理。
第二步:个账缴纳保费
(一)职工参保人(授权人)为近亲属操作缴费
授权人选择“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方式为使用人缴费,满足缴费条件的,将直接从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保费。授权人通过“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可查看缴费信息;授权人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的“支出记录”查询功能,可查看医保个人账户支出情况。
(二)近亲属(使用人)自己使用共济账户操作缴费
使用人选择“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本人城乡居民医保费,满足缴费条件的,根据使用人绑定的共济账户关系,将优先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最多的授权人账户中扣缴保费。使用人通过“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可查看缴费信息;授权人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的“支出记录”查询功能,可查看医保个人账户支出情况。
● 温馨提示:只要共济账户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足够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当系统在个人账户余额中扣缴了需要缴纳的保费时,缴费记录将实时同步至亲属的参保账户中,亲属即完成居民医保的保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