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民生   2024-11-05 19:04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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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老年人提供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保障需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养老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2016〕3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继续做好蓬安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知重要意义

开展年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也是落实党和政府民生政策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养老保障渠道、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降低老年人风险、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约12.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8.42%,按照“人人有保障、保险广覆盖”的总体目标,结合市上要求,我县每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要覆盖到70%,即参保人数不低于9.03万人。

我县自2014年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以来,已累计有12.5万多名老年人参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累计赔付金额达650多万元,极大减轻了老年人经济负担和养老压力。目前,根据市上统一安排部署,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均由中国人寿南充市分公司负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落实,明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全力配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蓬安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蓬安支公司)作好宣传、收费和承保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单位要将老龄保险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老龄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推动参保工作落地落实。

(一)做好组织动员。2024年10月30日前,由县民政局、人寿蓬安支公司牵头组织,召开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11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单位要专门召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工作动员会,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宣传和相关业务培训。

(二)登记投保信息。2025年2月28日前,人寿蓬安支公司要落实专人做好承保前的服务工作,会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指导村(居)委会干部对参(续)保老人进行登记、代为收取老年人自缴保费,并签订保险单据。登记人员要向投保人告知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并为投保人提供咨询服务。投保人可委托其亲属办理登记交费手续。

(三)办理投保手续。村(社区)于2025年3月3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和收缴的保费交乡镇(街道)汇总,核查无误后,乡镇(街道)要及时送到人寿蓬安支公司投保。人寿蓬安支公司要严格按照乡镇(街道)提交的保险登记表和保费办理投保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保单,并在系统承保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保单送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人寿蓬安支公司要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进行宣传资料配送、发放,同时密切配合各单位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此项业务,重点要宣传老

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内容与重要意义,普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程序等相关内容,让全县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让所有老年群体真正意识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所带来的实惠及保障。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服务理念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与人寿蓬安支公司在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要坚持“理赔及时、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保持热情耐心、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同时,要坚持依法合规、严格监管,杜绝骗保行为和理赔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发生。在投保、理赔过程中,有关情况咨询请与人寿蓬安支公司及时联系。联系人:唐敏,联系电话:13699679368。


附件:1.各乡镇(街道)2025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计划数

      2.南充市“国寿夕阳红安康保险保障”方案

附件2

南充市国寿夕阳红安康保险保障方案

一、参保对象

年龄在50-80周岁,身体健康、有生活自理能力、无精神类疾病或智能无障碍的老人均可参保。

二、保险期间

一年,保险起保日期以正式保单所载生效日为准。

三、保险费

100//

四、保障范围及保险金额              

 

五、保险责任

1.参保人驾驶或搭乘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标准给付保险金:

参保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参保人驾驶或搭乘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残疾和烧伤,保险公司按下列标准给付保险金:

(1)参保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2年第4号(总第40号)》)确定的伤残程度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乘以该项伤残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伤残时,保险公司给付对应伤残保险金之和。但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伤残保险金;如伤残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伤残保险金。

(2)参保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保险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一般意外伤害身故

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4.一般意外伤害残疾和烧伤

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或烧伤保险金。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保险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保险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5.疾病身故

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等待期(90天)(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天)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所交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6.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

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80元/天/人的标准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全年以2400元/人为限。


注:1.本公司约定交通工具:指领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轨道交通工具、水上交通工具和飞机,但不包括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

以上责任未尽事宜以《国寿夕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2.款)、《国寿通泰无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C款)》、《国寿夕阳保团体定期寿险》、《国寿附加夕陧保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条款规定为信息公开选项。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印发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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