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辽宁长安网刊发我市检察系统信息《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原文如下:
10月24日,辽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基础保障;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工作开展;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突出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监督质效五个方面,报告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努力方向和加强工作的意见措施。
会议充分肯定辽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认为,自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辽阳市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价值,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作用,成功办理了一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取得很好效果。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健全机制,规范工作;精准确定,开展监督;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立足本职,因案施策。
会议审议意见要求:
一要深刻把握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正确方向。将党的二十大关于公益诉讼的部署要求全面融入到检察履职办案之中。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
二要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工作力度。依托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根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各个阶段不同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亮点,及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增强公益诉讼网络宣传力度。
三要多举措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要强化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导向,找准问题、持续跟进、一盯到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公益受损问题,让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可知可感。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
四要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打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过硬公益诉讼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