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以下驾驶员的驾驶证将被吊销

民生   2024-10-30 11:55   河北  

 以下人员因在武邑县境内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大队拟作出吊销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规定,现予以公告告知:

当事人

身份证号

事故时间

违法行为

李宁

1322011987****5773

2024-07-20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你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你享有听证的权利,如果你提出听证申请,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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