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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于利,体生于害”,这句话出自邵雍《渔樵问对》。随手百度一下,看看网上怎么理解,发现有人理解为,水与火被人使用时,它们能够为人类带来利益,水能滋养植物,火能烹煮食物;而水与火作为物体时,也可能带来损害,如洪水泛滥成灾,失控的火会导致山林、厂房被毁坏。我想古人那么惜字如金的情况下,绝不肯为了如此浅显的道理耗费笔墨。况且将利理解为利益,将害理解为损害,将体理解为物体,将用理解为使用。已让人啼笑皆非。退一步讲,这人显然忽略了“于”字的存在。即使不计较以上硬伤,也只能勉强对应“用生利,体生害”,显然不可取。
《荀子·劝学》“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金属制成工具再磨砺一番就可使其锋利了。
“体生于害”,照例上网查一下“害”的本义,有说害的本义为伤害,有说害的本义是一种农具。我更加认同害的本义是指车轮毂上用于固定的一个配件。以下文字摘于网络:“害”hài,象形指事字,‘害’字目前最早见于西周晚期。西周金文的‘害’字由‘古’和‘罩子符号’构成,像套在车轮外侧的、车轴上的一种保护装置(车轴头),用来固定车轮,防止车轮窜位。楚帛、秦简承袭西周金文,东汉《说文》小篆承袭秦简,最终讹变作‘宀字头’的字,无法辨识。造字本义:固定车轮(的罩),引申为‘保护、固定、巩固、阻止、不通,’等。【廣韻】胡瞎切【集韻】【韻會】下瞎切【正韻】胡八切,音鎋。
又提轄,宋官名。
又【集韻】苦會切,音。車聲。又【集韻】【韻會】从何葛切,音曷。輵轄,轉搖貌。詳前輵字註。【正字通】轄,一作鎋,鎋猶管也。轂空,裹之以金,如管也。管轄之義取此。
又與舝同。【左傳·昭二十五年】昭子賦車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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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的字义到了后世又增加了祸患的意思。就邵雍“体生于害”的表述同样讲得通,不过前提是修行。老子说“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在不求超越的情况下,害意味着维持当下之体的稳定,并无贬义。在修行以求超越的情况下,当下身体却又意味着需要修行以超越的束缚和限制,所以在老子看来身就是患。
题外话:山东方言里有“两孤两害”的说法,意思是强行将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希望二者融洽合作,然而事与愿违,二者本性互不交通无法融合,故称两孤两害。此时用的是害的本义之一——不通。另山东方言人感觉冷说“害冷”,理解为被冷控制住,此时用的正是害的本义——控制,以此类推可知,害羞是因为被羞的情绪控制,害怕是被怕的情绪控制;害眼是被眼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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