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
2024年第四批
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增城已有人被罚
杨*标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当事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增城区教育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2024年12月30日
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公布了
截至2024年12月15日
广州市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据悉,广州市对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更新。本次公布的名单中,增城区有196所持证校外培训机构。
市教育局提醒,请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参加违规竞赛活动,不参加各种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如为孩子报读校外培训机构,请选择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做到“三必须”“三不要”,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1. 必须选择有证机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都不是合规机构。广大学生家长在缴费之前务必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
2. 必须留意培训时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3. 必须妥善保管单据。签订合同后再付款,缴费时请确认收款方为机构监管账户,切勿转给个人账户。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1. 不要向无证(包括无证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2. 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并且不要缴纳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
3. 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广告宣传等,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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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广州日报新花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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