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尊女卑与孝道的碰撞:贾母如何在家族中掌权?

文化   2024-11-02 07:01   上海  


男尊女卑与孝道的碰撞:

贾母如何在家族中掌权?


作者:刘一飞


贾母和贾政最严厉的一次冲突,发生在宝玉挨打。


宝玉该不该揍,这自然见仁见智,但这个事件,却通过贾母与贾政之间的矛盾,揭示了古代家庭结构与伦理的深层次关系。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族权力的分配与代际互动往往并非简单的服从与控制,而是围绕“礼”展开了一套微妙的平衡。





“夫死从子”与“孝道”



儒家文化中的“男尊女卑”强调了男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主导地位,而“三从四德”中的“夫死从子”,更限制了“母亲”在家族中的实质权力,因此,在大部分情况下,女性似乎应当服从于家族中男性的决策。


哪怕这位男性是自己的亲儿子。


然而,贾母的情况并非如此。作为家族的长者,她在许多家族事务上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她对家族的“爱”与“慈”超越了一般母亲的角色。


在宝玉挨打的情节中,贾母并未因为女性身份袖手旁观,而是直接干预,制止了贾政的打骂。


那么,她的长辈身份和母亲的权威,为何足以压倒贾政作为父亲的权力?


这是否体现在中国古代家庭中的伦理制度中,性别上的劣势并未削弱贾母在家族中的地位?


事实上,贾政对贾母有着极强的敬畏之情,这种敬畏不仅源于对母亲的亲情,更是受儒家“孝”道的伦理规约所影响。


《礼记》有云:“孝子之事,岂惟奉养,岂惟不侮,岂惟不恼”。


孝顺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供养,更要在精神上关心与尊重母亲。


这体现了孝道在家庭伦理中的核心地位。


作为母亲,贾母在贾政心中不仅仅是家长,还是一种道德象征,贾政虽然在家中权威强大,但在面对母亲时却不得不服从。


这种类似上下级的关系,既是一种家庭伦理,又是一种权威象征,甚至是接近一种法律强制。


这种关系在中国古代家庭中非常普遍,即便是权力和地位较高的男性,在母亲面前也需表现出恭顺和谦卑,贾政心中对母亲的干涉有所不满,但也只能遵从。


在这里,"夫死从子"被无视了,孝道占据了绝对的上风。


那,到底有没有优先级呢?


理论上是有的,所谓“男主外女主内”,有一个模糊的分界,


但哪里有绝对的“外”和“内”呢?








“礼治”的双重性



事实上,贾母能够胜利,逻辑上也是对的,贾政之所以有权力责打宝玉,本身就是孝道的衍生。作为父亲,贾政要以父权之名教育儿子,同时又要维护家族的规矩和声望。


而贾母作为家中的长辈和母亲,出于对宝玉的保护,用的恰恰是贾政作为儿子“不孝”的理由。


但这种胜利并不仅仅是个人情感的胜出,也是礼治下“孝道”的一种体现。而贾母利用这一点,巧妙地在父权与孝道之间寻找平衡。


这就是师出有名了。


儒家思想中的“礼”是一种调和关系的工具,既具有道德规范的性质,也承担了法律的功能。贾母在宝玉挨打事件中的干预,表面上是出于慈爱,实质上则是儒家“礼”制作用于家庭结构中的一种体现。


但我们今天就发现了,这件工具并不生硬,还经常自相矛盾,可见,儒家伦理并非绝对的道德约束,它容许在特定关系中以灵活的方式进行平衡。这种“礼”的灵活性使得母亲能够在儿子面前拥有超越一般女性的权力,特别是在家族事务中。


于是,礼制的双重性在宝玉挨打的情节中得到了深刻展现。贾政代表的是一种家族中的“权威”,贾母作为长辈,则象征了一种“道德力量”。贾母与贾政的权力冲突,在“礼”的约束下得到了缓和,这种和谐关系在家庭内部是一种道德规范,在家庭外部则是一种行为规范。


这种内外结合的礼制使得小共同体中的伦理关系能够在柔性约束下运作,避免了外部法律的强制介入。


“礼”制滑稽地、但有效地调和了两者之间的冲突,使得家族的整体稳定得以维系。


看起来规则有冲突,但实践过程反而没问题。


由此可见,礼教在家族管理上,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毕竟涉及的都是亲人,今天你听我的,明天我听你的,有冲突,有商量,但不会太伤感情。


贾母固然不会天天拿出一付“我是你妈,你必须服从”的嘴脸,贾政也不会一开口就是“妇人之见”把母亲顶回去。


有亲情在,规则模糊一点,问题不大的。





“礼刑并用”与现代法治



然而,若将这一模式扩展到社会管理,就会凸显其局限性。在更大的管理范围内,单靠小共同体的协调是难以实现的,尤其是在面对更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时,陌生人之间,不可能产生这种温情脉脉的重复博弈。


所以出现了礼刑并用。


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教适用于贵族和上层社会,针对普通人,则是刑治了。


礼与刑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治理模式。


名义上看,礼强调的是道德与伦理,而刑则是法律的体现,似乎完美无瑕。


然而,这种区别对待的模式,在面对真正的社会问题时,不单显得力不从心,甚至会激化严重的危机。


贾母与贾政之间的争执可以在家族内部通过礼来调和,但在更大的范围中,面对不公和矛盾,依赖礼的约束往往会导致茫然无序,效率低下;依赖刑则很容易造成严苛酷毒,民不聊生,引发更大的冲突。


礼刑分治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也暴露了许多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法治逐渐取代了这种分治模式,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和平等的法律环境。通过这样的转变,人们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更加平等,追求自由与正义的理想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的共识。


在今天,贾母大概经不必去维护宝玉了,因为贾政要打死宝玉,已经很不容易了。







完 ·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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