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竞赛即生产竞赛,是旨在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某一生产任务完成而开展的竞赛活动。
智能型竞赛,是旨在开发职工智能,促进技术进步和加强经营管理而开展的竞赛活动,包括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又称为职工技术创新活动。
技能型竞赛,是旨在帮助职工掌握操作技法、促进职工技能水平普遍提高而开展的竞赛活动,包括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又称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活动。
《宪法》《劳动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章程都对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作出了明确规定。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劳动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工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之一是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来源:工人日报、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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