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生育是人生中绕不开的话题
说到生育
大家知道在泰安
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后,相关信息将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推送至经办机构,系统自动校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并核定生育津贴,待审核后一次性拨付个人医保卡金融账户,无需个人或单位提交任何材料。
在市内外发生非联网生育保险待遇由参保职工或单位医保经办人通过现场办理或网上(掌上)渠道办理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材料:1、泰安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公章)2、住院或门诊发票复印件3、住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仅一胎提供,二胎、三胎不需提供)。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晚育增加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按15天计算;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生育津贴按42天计算。
生育津贴需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方可领取,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年后方可申领生育津贴待遇。
摄图网ID:50068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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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还包括
医疗费、产前检查费等
一起来看看吧
(1)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
(2)生育津贴;
(3)产前检查费。
(1)参保人员生育前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本人缴纳职工生育保险;
(2)新参保职工参保下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
(3)享受生育津贴须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
(4)配偶双方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接生费、手术费、床位费、药费、检查费和治疗费等),不伴有生育并发症(部分疾病)的,实行按定额结算,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三级医院剖宫产每人次为4500元、顺产每人次为31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剖宫产每人次为3200元、顺产每人次为2400元。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统筹外项目需征得参保人员本人同意,费用个人承担。床位费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按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享受生育待遇,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居民医保待遇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参保职工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标准为每人1000元,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作为参保职工本次住院的预付款使用,在联网结算时冲减个人负担部分,多退少补。
1、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内引流产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6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1500元。
2、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300元;绝育及复通手术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1500元。
机关事业单位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的结算定额按照上述标准规定执行。
摄图网ID:401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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