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文学院特邀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海嵩教授,以“环境法律责任的反思与革新”为题,为师生带来一场历时两个多小时的精彩讲座。学院党委书记孟祥刚、学院院长张勇出席此次会议,法学系教师及本科生、研究生共同参加学习。
在讲座中,陈海嵩教授运用法学的基本原理、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用丰富的数据和案例,从立法实践、执法实践、司法实践三个层次,对环境法律责任这一理论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深刻剖析。他从“环境法律责任的范围”“行政违法责任存在的问题”“环境民事责任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出发,对环境法律责任的范围概况、现行环境法律责任实践中的变通做法、一磋三诉等多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方式并存造成的混乱和责任叠加问题,以及环境责任在各单行法中的体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生动的案例与详实的分析,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在与谈环节,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玉梅教授高度评价了陈教授的讲座,她表示,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采用适度编纂理念进行审慎立法,以及合理设定法律责任的边界,对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学系教师魏华副教授指出,陈教授的讲授引人深思,当前环境立法中责任设定问题,给执法者带来了困境,建议建立立法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现状。法学系教师杨朝霞教授也从多个角度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他强调,陈教授的讲座涵盖了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国家与地方立法关系等多个方面,内容详实,见解独到,为与会者提供了丰富的思考和启示。
针对北京林业大学绿色学府的特色和法学学科特点,陈海嵩教授在讲座中鼓励学生要注重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学习,丰富知识结构、拓展研究视野,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绿色文明与依法治国进行有机结合,深入学习好、研究好、阐释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据悉,为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工作,人文学院打造了“北林法学讲堂”理论学习品牌,结合最新时政和师生需求,邀请名师走上人文法学讲坛,带来高水平、高质量、前瞻性的学术前沿报告,旨在通过名师的言传身教,进一步活跃学院科研氛围,影响和带动学院师生参与学术讨论,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图片来源丨黄梦瑶 刘芳菲 巨子凡 张楠
文字来源丨 人文学院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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