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重点任务,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深化检校协同育人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供了指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多领域检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共育机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在探索开展了七期“育才班”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现启动第八期招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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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始终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打造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的现代化强区高品质海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曾推出学者挂职副检察长、专家咨询委员会、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等多项具有影响力的办案制度和工作模式;曾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培养了多位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最高检、北京市检察专业人才等。
实习检察官助理“育才班”项目是加强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合作,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的创新举措。近年来我院先后与多所高等院校法学院合作开展“育才班”实习项目,吸引了一批高校学子参与司法办案、感受海检精神、投身检察工作,实现了法学理论与实践经验的融合提升。
本次实习项目选拔各领域优秀检察人才作为带教检察官,量身定制个性化方案、一对一带教指导。实习生在3-6个月的实习中,参与检察办案等各类检察工作,与带教检察官共同思考最前沿的理论与实务课题,合作完成一篇检察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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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岗位
从各高校招募20名实习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官从事检察办案、数字检察、检察调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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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为3-6个月,自2024年7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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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名学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兴趣或有志从事检察工作。
(二)报名学生原则上需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报名数字检察岗位的,有相关研究经历、计算机专业背景优先。同时欢迎其他专业学生报名。
(三)报名学生均需具备优秀的学习能力、扎实的学术功底、过硬的综合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校期间认真学习、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报名学生需服从我院的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适应各项工作需要。实习期间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加实习,每周至少到岗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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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程序
(一)报名推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检察官助理“育才班”报名表》(请认真填写检察调研选题情况,该项内容将作为报名审查的重要依据),经所在学院同意推荐,将报名表扫描版及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hdjcyzzbjpz@163.com。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检察官书面评估选题情况及岗位匹配情况。政治部通过书面审查和考察谈话形式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书面审查报名表、个人简历、学业成绩等材料进行比选,确定考察谈话人员名单,视需要与学校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等老师、同学进行谈话了解。
(三)公示。根据资格审查、考察谈话等情况确定公示人选。
(四)审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接收的人员,确定为“实习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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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安排
(一)实习培训。我院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涉及保密、纪律、基本工作技能、检察职能及院情介绍、庭审观摩等内容。
(二)实习管理。通过录用的实习生日常管理由我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我院根据报名及课题选题匹配带教检察官,每位带教检察官每期带教1名实习生,实习生按照有关要求在带教检察官指导下参与工作,根据活动需要,我院邀请优秀公诉人、检察业务专家、知名法学学者指导开展实习工作。
(三)实习考核。我院对实习生的日常表现、调研文章、办案业绩、信息法宣等情况进行考核,颁发实习证书,出具实习鉴定,评选“优秀实习检察官助理”“优秀调研文章”等荣誉,文章择优向期刊推荐。
(四)实习保障。我院将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相关保障。
联系电话:59554613
附件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检察官助理“育才班”报名表
附件2: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检察官助理实习选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