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代会丨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八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

学术   2024-10-30 22:03   湖北  


10月28日下午13时,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八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法学院108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法学院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郑翘楚同学主持,法学院团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张亚鹏老师、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及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到代表50人,实到代表34人。

会议第一项,审议通过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八届研究生会第二任期执行主席建议人选。共收集到有效票数38票,其中同意37票,弃权0票,反对1票。黄湙森同学当选为法学院第三十八届研究生会第二任期执行主席。

会议第二项,学习《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履职规则》。常任代表委员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开展工作的主体,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接受研究生会全体会员监督,在履职中应当认真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常代办负责对委员们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会议第三项,全体委员填写《专委会参与意向统计表》,确定专委会分工。根据工作内容和同学们的需求,常代会设立了提案调研、监督审查和文件审查专委会,专委会成员参与相关活动和提案的讨论,就相关内容传达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有力监督法研会各部门的工作。

会议第四项,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八届研究生会工作机构10月工作月报。常代办、办公室、宣传部、权益心理部、文体部、博硕学术部以及联络部的各部门负责人依次向大会汇报10月份工作情况。

议第五项,听取近期提案落实情况。常代办负责人李海荣同学对本月处理的关于常代会提案渠道的提案进行回复。

会议第六项,收集、讨论常代会委员的新提案。(提案汇总详见文末附件一)

最后,张亚鹏老师总结发言。首先,张亚鹏老师对法学院第三十八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全体委员表示祝贺与欢迎,紧接着,张老师对委员们未来的工作寄予殷切期望,并提出以下嘱托:

第一,要加强沟通联络。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主动结识跨专业、跨年级的同学,倾听同学们的想法与意见,并通过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平台提出,真正实现沟通的目的。

第二,要发挥监督职责。监督研会各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是委员职责的应有之义,委员们要强化监督意识,大胆提出对各部门工作汇报的疑问和问题,共同促进研会工作进步。

第三,要强化学习意识。一方面,委员不仅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旁观者,要多观察多反思,借鉴学习优秀同学的闪光点,拓宽自己的视野;另一方面,要本着为班级、学院、学校实现更好发展的责任心,主动发挥公共精神,事情无论大小,平台无论高低,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用心做好本职工作,在此基础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追求卓越。

法学院第三十八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将继续以学生为中心,争取更加高效地发挥其职能。欢迎各位同学通过班级常代会委员或日常提案渠道反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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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代会工作邮箱:

whufxy38cdh@163.com


下附法学院研究生会各工作机构10月工作月报,欢迎各位同学查阅,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近期提案汇总.docx 

附件二: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10月工作月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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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常代办 禹舒婷

审稿:罗恬然 郑翘楚

编辑:李恒怡

审核:张亚鹏 牛晨宇 蔡珠婷 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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