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守护长江生态,共绘绿色发展新画卷

政务   2024-12-27 15:48   湖北  

△2024年12月24日《长江日报》

第3版:要闻

近年来,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长江保护法的实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方位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溯源治理、协同治理,以检察之责护佑长江安澜,一江碧水浩荡东流。


围绕湖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要求,硚口区检察院精心谋划、精密部署,成立了由检察长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组建了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部门参与的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及生态检察办案组,构建了水上案件梯次治理模式,明确了以水资源及岸线资源保护为核心的工作策略。

强化刑事打击

唱响正义主旋律

在经济发展浪潮中,长江面临着生态环境的严峻挑战,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林木等影响流域安全稳定、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时有发生。


硚口区检察院对此类犯罪零容忍,充分利用其两江交汇的区位特点和集中管辖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事案件的优势,近三年共办理破坏流域生态资源犯罪案件331件445人,依法严惩了一批重大涉流域治理案件。如成功起诉罗某等17人在梁子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非法捕捞43吨水产品特大案;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杜某等25人非法采矿系列案,彻底摧毁了横跨多地的长江流域盗采江砂产业链;精准有力打击了邓某等18人非法采矿团伙,该案被评为全国十大侦查活动监督案、全省刑事检察助力流域治理典型案例。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硚口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该院将侦查监督贯穿侦、捕、诉全流程,实现了监督与办案的同频共振,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与效率。


该院全面规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对于非生产性、非经营性等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流域案件,积极运用“公益服务+公开听证+不起诉”模式,监督拟相对不起诉人参与公益活动。不断健全并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机关做好后续处罚工作。


践行恢复性司法

奏响生态修复乐章

“希望通过增殖放流活动,你们能深刻认识非法捕捞的危害后果,真诚悔过,用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2024年11月,在武汉渔政码头,硚口区院检察官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并见证了他们将4万余尾鱼苗投放入江。

这是硚口区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修复受损生态的一个生动实践。


保护长江水体健康与生态系统平衡,单凭刑罚震慑远远不够,只有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此,该院建立了同步审查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作,确保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一旦发现危害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立即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实现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步办理,确保打击犯罪与保护公益的无缝对接,有效促使违法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硚口区检察院还因地制宜,探索出异地放流珍稀鱼类、种植水草、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方式,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案件办理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机制,并规范了生态损害评估、生态修复款缴纳流程。


近年来,硚口区检察院多次联合法院、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200余万尾,其中既有长江常见鱼类,也有胭脂鱼、长吻鮠等长江珍稀鱼类,有效促进了长江武汉段生态环境的修复。

推动机制建立完善

当好综合治理守护者

水问题的根源在于流域,而城镇污水是破坏流域生态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在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中,硚口区检察院发现辖区部分餐饮等行业排水户未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直接将未经预处理的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严重威胁流域水环境安全。


对此,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协同区水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违法排水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50余人次,巡查排水户81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0余份,下发《申领排水许可证告知书》1300余份。


该院的先行实践直接推动了全市对城镇排水问题的全面治理。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排水许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市政府也制定了相关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部署开展排水许可专项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并推动出台了政府规章《武汉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截至今年4月,武汉市已完成全市排水户调查摸底,排水主管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建立排水户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排水许可办理事项已纳入行政审批“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等跨部门主题事项清单,推动32795家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相关职能部门立案查处违法排水行政执法案件237件,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内外联动

构建流域治理共同体

流域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协作。为形成流域治理合力,硚口区检察院注重内外联动、多元共治。


该院依托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强化诉讼监督成效。针对某区域非法采砂以罚代管等问题,市区两院上下联动、共同研判,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水务局出台完善了五部涉采砂监管制度规范,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针对非法捕捞犯罪案件双向衔接不畅、批捕、起诉标准不统一问题,与水上分局、农业农村局渔政大队开展辖区案件调研,以硚口非法捕捞犯罪案件处置为样本,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参与修改全市非法捕捞案件办案指引,高质效办好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促进刑罚与行政处罚间的责罚统一与均衡。


在外部协作方面,该院积极拓宽“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与市农业农村局、长江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加强协作,与公安、渔政、法院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沟通,与高校联合举办“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轻罪治理研讨沙龙”,共同研究解决流域治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此外,该院还注重借助“外脑”提供专业支持,在邀请环保专家、学者等为流域治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的同时,积极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流域案件办理,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长江大保护是一项既艰巨又持久的任务。今后,硚口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治江、依法护江,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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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

责编:鲁   昕

编审:花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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