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布一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典型案例,南康这个上榜……

民生   2025-01-01 13:58   江西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管控消防源头风险,现公布我市5起消防审验违法典型案例。

01

赣县区某加油站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案



2024年6月3日,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赣县某加油站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对建设单位某能源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章贡区某酒吧装修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案



2024年6月13日,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赣州章贡区某酒吧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章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将案件线索移交至章贡区城管局查处。章贡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建设单位赣州某酒吧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03

南康区某家居生产制作项目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案



2024年6月19日,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对南康区某家居生产制作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消防水泵房、排烟设施等不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的规定。针对参建单位的违法行为,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整改并依法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04

宁都县某小区项目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案



2024年6月17日,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群众信访投诉线索,对宁都某小区商住楼开展现场核查,该小区系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未被抽中项目,存在部分消防自动喷淋和自动报警设施未安装等降低消防施工质量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的规定。针对参建单位的违法行为,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对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施工单位已破产重组)。
05

石城县某酒店装修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案


2024年6月15日,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对石城某酒店装修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竣工后未按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对建设单位处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息来自:南康住建局,若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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