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下
(1) 根据碳足迹披露时间要求的迫切性,建议企业按照电动汽车电池(2025)年、工业电池(非外部储存)(2026年)、LMT电池(2028年)、外部储存工业电池(2030年)的顺序选定产品开展试算;(2) 在选定电池类别后,建议企业根据客户订单规模,划定电池产品优先认证顺序开展试算;(3) 建议企业根据所选电池产品,根据组件数量、原材料种量、供应商数量,结合上游供应商数据获取便捷度,选定产品认证型号开展试算;(1) 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完善企业3级计量器具配备,加强重点能耗设备运营管理,并对重点能耗设备的能耗数据开展日常记录工作;(2) 完善企业能耗原始台账、能耗设备台账及其发票(含核查联)保存制度,开展能耗数据分析常态化管理;(3) 完善企业能耗数据管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按车间、产线、工序、设备开展能耗数据监管分析工作;(4) 加强企业生产物料领用记录管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按车间、产线、工序、设备开展物耗数据监管分析工作;(5) 搭建生产供应关系图谱,建立供应商数据收集管理协作机制;(6) 加强企业采购信息管理,记录供应商信息、采购批次、采购量、应用产品等信息;(7) 加强企业物流信息管理,记录卸货前后重量差、来货车型等信息。3、关注欧盟新电池法案出台的一系列细则
(3) 碳足迹阈值限定细则;(4) 活性材料回用率计算细则(欧盟计划于2026年8月18日发布施行回收利用比例计算和核查方法);(5) 电池标签与电池护照设计规则(欧盟委员会计划在2025年8月18日前通过实施细则,制定统一规格要求);二、未来
(1) 根据欧盟新电池法案划定的时间节点,分种类、分批次,逐步有序开展相关碳足迹计算;(2) 根据欧盟新电池法案划定的时间节点和未来出台的相关细则,分种类、分批次,逐步有序开展相关碳足迹认证;(1)逐步建立完善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构建能源管理平台,实施监测、管控、分析企业能耗数据并进行数字化管理;(2)对重点能耗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并链接到企业能耗数字化管理平台;(3)基于前期基础工作,对企业差旅、物流、快递、采购等信息进行数字化管理;(4)在保障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的情况下,探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通过充分洽谈与协商,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建立数据报送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电池碳足迹数据库的建设;(1) 关注行业前沿技术,结合国家推广低碳绿色节能技术目录,着手布局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改项目;
(2) 通过节能诊断服务,挖掘节能减排空间,识别关键能耗工序和耗能设备,采纳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