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虽增添喜庆色彩,但绚丽烟花、声声爆竹背后却潜藏着很多危害。为更好的守护蓝天白云,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环保、健康的新春佳节,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为此,北辰区应急管理局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自觉成为禁燃规定的“拥护者”。自觉遵守有关禁售、禁燃规定,带头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健康环保的方式欢度节日,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二、从身边做起,自觉成为禁燃规定的“宣传者”。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售、禁存、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意义,传播文明新风正能量,争做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播种机”。
三、从现在做起,自觉成为禁燃工作的“监督者”。发挥主人翁意识,引领新风正气,主动劝阻、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积极举报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美丽北辰贡献自己的力量。
预祝广大居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编辑:李丽颖
◆审核:胡宝玲
◆终审:霍云龙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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