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脑清醒的,开车没问题”
在酒精的刺激下
人有时会高估自己
就像下面这位驾驶人
呼气酒精检测结果
高达330mg/100ml
但他仍以为自己没问题
别让酒精麻痹了双眼
时刻守住那条事关自身和他人安全
事关家庭幸福的红线、底线
让我们来看看
本周还有哪些驾驶员“榜上有名”
彭某驾驶豫GM***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焦尾琴大道检查点时,遇溧阳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车行驶至百花路检查点时,遇金坛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周某驾驶苏DA***G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凤林路检查点时,遇武进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林某驾驶苏DU***8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崔桥检查点时,遇经开区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4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后作进一步处理。
张某驾驶苏D0***S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和平路检查点时,遇天宁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后作进一步处理。
何某驾驶苏DDW***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棕榈路检查点时,遇钟楼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刘某驾驶苏D0***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黄河路检查点时,遇新北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害人害己
算一算酒驾的违法成本
你还敢酒驾吗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请自觉抵制酒后驾车
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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