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守护•智汇谭法 | 用人单位招聘时可以要求女性求职者任职期间不准结婚吗?

政务   2024-10-10 17:44   上海  


法治时代,女性靠什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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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学好、用好法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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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法》为核心,

以《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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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常委

徐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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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普法之旅!

谭芳

全国妇联常委

徐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

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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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重点知识问答


用人单位招聘时可以要求女性求职者任职期间不准结婚吗?

春节过后,酒店想要招聘一位新的前台女领班。在招聘公告中,酒店要求领班人员身高在168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60千克,年龄不超过30岁。

小黄相貌出众,身材高挑,形象气质俱佳,23岁,外形和年龄都符合酒店前台领班的招聘要求。于是,小黄信心满满地去参加面试,一路过关斩将来到面试的最终环节,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酒店开始调查她的婚育状况和相关计划,这让她非常为难。

酒店的面试官得知小黄未婚后非常满意,随后告知小黄如果想要获得这个职位,在入职以后三年内不能结婚,如果能够认同并且签署协议,那么会被立刻录用。假如计划三年内结婚,需要经过领导批准,如果未经批准而结婚,将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面试官暗示小黄,酒店的领导从来没有批准同意员工结婚的先例,凡是结婚的前台领班,都被酒店辞退了。

事实上,小黄和男友已经交往两年,正准备工作稳定后筹备结婚事宜。面对这样隐性的招聘条件,小黄非常犹豫又觉得无奈,难道她的劳动权利和婚姻自由权利不能兼得吗?

请问用人单位可以将限制结婚作为招聘条件吗?

A. 可以,用人单位有权自由制定招聘要求

B. 不可以,用人单位将限制婚姻自由作为招聘条件的行为违法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答案】B

【解析】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宪法》和《民法典》中,都规定了禁止破坏或干涉婚姻自由。同时法律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将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或聘用条件。即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限制婚姻自由的条款也属于法定的无效情形。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出于经营管理或者工作性质的需要,会对劳动者进行各种各样的限制,如要求具有良好的形象气质、要求统一着装、要求讲普通话或者方言、要求微笑服务等等。如果这些限制是出于工作的实际需要,那么无可非议。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上不说明,私下却要求女性承诺几年内不能结婚、生孩子,则违反了法律规定,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除非用人单位对职位有明确要求,并且在招聘时公示,否则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以婚姻状况等原因拒绝录用女性员工。如果女性员工是因上述原因而作出虚假陈述,即使违反劳动合同中限制婚姻状况的约定,也不构成欺诈。而用人单位限制女性员工婚姻状况的合同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用人单位无权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即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谭”法知识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中应当包含男女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也可以就相关内容制定专章、附件或者单独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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