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信息:宣扬,武凯文.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基于卫星夜间灯光的经验证据[J].世界经济,2023,46(10):217-240.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形势的迅速变化,超时加班已成为普遍现象,然而超时加班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尚不明确。
本文基于卫星夜间灯光数据,重点关注超时加班如何影响劳动收入份额。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理解中国劳动收入分配现状的重要性。二是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性。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1.基本假设
本文提取VNP46A2夜间灯光数据(来自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根据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办公地址经纬度坐标定位企业所在网格,并读取企业所在网格及周边8个网格的夜间灯光亮度。
将企业i所在网格在y年d日的夜间灯光亮度记为BNi,y,d。
将企业 i 所在网格在 y 年法定节假日 h 的夜间灯光亮度记为BNi,y,h,
判断超时加班的第一条标准,即企业所在网格当晚的灯光亮度超过该网格同一年度法定节假日灯光亮度的中位数:
将企业i的周边网格n在y年d日的夜间灯光亮度记为BNn,y,d。
判断超时加班的第二条标准,即企业所在网格当晚的灯光亮度超过周边 8个相邻网格同一晚上的灯光亮度的中位数:
当公式(1)与(2)同时满足时,界定企业 i在 y年 d日夜间处于超时加班状态。
2.理论分析
根据补偿性工资理论,超时加班给劳动者带来更多工作量和身心损害,因此较高的劳动收入份额是对超时劳动者的补偿,劳动收入份额与超时加班成正相关关系。
然而补偿性工资理论的成立需要一个前提,即劳动者与企业的议价能力大致相当。但由于中国劳动市场的结构与制度特征,劳动者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仍然比较高昂,政府对于企业的干预显著减少等原因,资本相对于劳动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进而导致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呈现负相关关系。
根据理论分析,官员个体特征对经济增长作用的逻辑如图所示。基于中国制度背景以及相应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H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超时加班程度会降低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
实证策略与数据描述:
1.实证策略
本文采用以下模型对研究假说进行检验:
其中,下标i代表企业,y代表年份。LS是劳动收入份额,计算方式是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除以营业总收入。OT是基于卫星夜间灯光数据计算得到的反映超时加班状况的指标,分别用OTyear、OTnorm以及OTwend来衡量。
2.变量定义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劳动收入份额(LS),计算方式是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除以营业收入。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是超时加班,用根据企业处于超时加班状态的天数比例计算得到的3个指标(OTyear、OTnorm、OTwend)来衡量。其中,OTyear衡量了全年除法定节假日外处于超时加班状态的天数比例,OTnorm 和 OTwend 分别衡量了工作日加班比例和周末加班比例。
3.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其他经济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衡量企业夜间超时加班活动的夜间灯光数据是通过对NPP/VIIRS数据进行 NASA校准、剔除噪音因素、日度频率得到。
实证分析:
1.基准回归
基准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1)列表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影响后,劳动者从企业收入中获得的份额与超时加班显著负相关。(2)(3)列 采 用 OTnorm 与 OTwend 衡量工作日与周末企业的超时加班,得到的研究发现没有产生实质性变化。总体表明,超时加班越频繁的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反而越低,超时劳动者并未获得更高的收入份额作为补偿。
2.内生性问题
表3报告了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的回归结果。(1)列表明当上市公司省级行政区内其他地区出现因超时加班而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后,上市公司超时加班的可能性降低,验证了工具变量的相关性。(2)列报告了第二阶段回归结果,表明超时加班显著降低了劳动收入份额。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工具变量的两阶段回归系数与OLS的回归系数存在一定差异。差异可能是由于 OLS回归系数存在偏误,也可能反映了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倒挂关系的潜在异质性。(3)-(6)列表明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的负相关关系。综上,表 3的回归结果显示,通过工具变量法缓解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超时加班指标与劳动收入份额仍然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表明超时加班显著降低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
3.稳健性检验
表4报告了本文进行的9个稳健性测试。考虑到 OLS 回归系数可能存在偏误,而基于工具变量的 TSLS 回归系数或许反映局部平均处理效应(LATE),本文后续检验同时报告 OLS 与 TSLS 的回归结果。
本文通过剔除公共写字楼样本,剔除轮班制样本,注册地亮度调整,季节性调整,加班指标调整,考虑股权激励,采用母公司数据,根据应付职工薪酬和剔除高管薪酬尝试其他劳动收入份额的度量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1)-(9)结果表明,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仍然显著负相关,研究结论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异质性分析
本文分别通过行业竞争、法制环境与产权性质的横截面检验,进一步检验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倒挂关系的作用机制。
表 5 的异质性分析显示:(1)当行业相对垄断时,企业相对于劳动者的议价能力更强,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的倒挂现象更明显;(2)当法制环境较差时,企业侵占劳动者权益受到的约束更少,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的负相关关系更强;(3)相比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动机更强,倒挂关系更强。异质性分析的研究发现与理论分析一致。
5.治理措施分析
与理论分析中的三个因素相对应,本文分别从劳动者议价能力、外部约束以及企业经营动机三个角度探讨相应的治理措施。表 6是治理措施分析,(1)列的结果显示,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加强劳动力流动性,提升劳动力议价能力,缓解超时加班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之间的倒挂现象。(2)列的结果显示,媒体关注显著缓解了企业员工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的倒挂现象。(3)列的结果显示,劳动者权益相关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削弱了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的负相关关系,有助于避免片面追求利润导致的分配不公平。
研究结论与启示
1.研究结论
(1)超时加班显著降低了劳动收入份额。
(2)劳动收入份额与超时加班的倒挂关系主要出现在竞争程度较低的行业、法制环境较差的地区以及非国有企业中。
(3)劳动力流动性、媒体关注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助于改善超时加班与劳动收入份额的倒挂关系。
2.研究启示
(1)本文基于日度频率的NPP/VIIRS卫星夜间灯光数据构建了企业层面的超时加班指标,为夜间灯光数据如何应用到颗粒度更加精细的研究中提供了启示。
(2)本文基于卫星夜间灯光构建的超时加班指标可能存在噪音,未来研究可充分结合手机信号、POI等多来源数据,对指标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与优化。
3.政策含义
(1)加强劳动市场制度建设,提高劳动力流动性,增强劳动者的议价能力。
(2)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功能。
(3)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引导、敦促企业积极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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