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 叶燕斐:发展绿色金融 支持新质生产力 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教育   2024-11-09 22:35   北京  

发展绿色金融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目标、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需要。金融业要从人类文明演变、历史发展和经济金融变革的战略高度看待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勇于进取、守正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金融业的深刻系统变革,更好适应和满足各方对绿色金融的期待,为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作出自己的贡献。要强化制度设计、市场建设和政策激励,更好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金融业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其中,绿色金融要乘势而上,完善政策、标准和产品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做好“五篇大文章”的重要性。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指明了方向。


一、进一步深化对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迫切需要。如果以碳为标志,从人类文明形态的演变来看,人类经历了从零碳文明到低碳文明再到高碳文明并将进入新的零碳文明的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阶段。在人类或前人类有意识地学会利用火之前,人类或前人类社会处于零碳文明阶段。在大约230万年前,人类祖先学会有意识地利用火,人类就进入了低碳文明阶段。原始社会时期的狩猎和采集文明、奴隶社会时期的游牧文明、封建社会时期的农耕文明,都属于低碳文明阶段。以几百年前煤的大规模利用为标志,进入资本主义时期的工业文明对应的是高碳文明。未来几十年,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向上运动,人类有望进入新的更高形式的零碳文明,因为目前承诺碳中和的国家占全球经济的比重已达90%。其中,发达国家普遍承诺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和其他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承诺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少数发展中国家,如印度,承诺在207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现有和未来可预期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只要这些国家认真履行承诺,全球碳中和是完全有望实现的。不仅如此,如果以生物多样性为标志,地球生命已经历了5次生物大灭绝,其中,在上一次生物大灭绝之后,地球生命经过四五亿年的“苦难”演变,最终诞生了高等生命,即人类自身。现在,包括人类在内的地球生命正面临再一次生物大灭绝的考验。但这一次毁灭人类的不是来自大自然的灾难,而是因为人类自身的活动产生的灾难。自工业文明以来,地球生态正加速退化,生物多样性正加速丧失。此外,如果以地球生物圈各种残留的、不可降解的污染物为标志,工业文明以来产生的各种环境污染,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等,严重影响人类的健康生存和繁育。尽管许多发达国家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控和治理方式,例如将高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似乎已经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但对发展中国家和海洋生态环境而言,环境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甚至更加严重。因此,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伟大号召,金融业应从人类发展的历史和战略高度来认识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重要意义。


其次,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是支持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要。如果说农耕文明对应的是以磨坊为标志的生产力,工业文明对应的是以蒸汽机为标志的生产力,那么,我们正在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则是以零碳技术为标志的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物质基础。新质生产力支撑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可循环利用为基本特征,如以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以金属等物质的可循环利用为标志,实现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在此前提下,我们之后的人类世世代代可依赖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都不会比我们当代少。二是以种质基因为基础的生物多样性永不丧失,或者说,除了自然的演变,包括人类在内的种质基因永不丧失。形象地说,我们所见的形形色色的人、动物、花草、树木等,与我们的后代和后代的后代没有基因上的根本不同。三是人类所生存的自然生态和环境的演变不会受到不可降解的、残留的污染物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尽管自有人类以来,人类的有意识的活动的印迹已深深地烙在自然生态和环境上。但直到工业文明之前,人类留在自然生态和环境中的物质,如粮食、石器甚至金属工具,都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可降解的,不会影响自然生态和环境的演变。但进入工业文明之后,各种化合物特别是高分子化合物已经不可降解地残留在自然生态和环境之中,并影响其自然演变。但是,从今天起,新质生产力的兴起,再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了。因此,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绿色生产力,是零碳技术、循环技术、种质技术、可降解技术及其产业的组合和聚集,在创造更大规模、更高水平人类所需的物质基础的同时,并不损害自然的生态和环境,也不减少可利用的自然资源。


再次,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一个国家的竞争力首先取决于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能力。绿色低碳是时代的潮流,为科学技术的创新提供了根本的导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客观地看,大部分的科学技术方面的突破是跟随性、追踪性的。真正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不是很多,通过科学技术方面的突破形成产业优势的就更少。到目前为止,我国真正具有创新性和引领性的科学技术突破并形成产业优势的主要在绿色低碳领域,如大家熟知的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和光伏产品,以及高铁、特高压技术和相关产业链。未来,要提高我国的竞争力,潜力最大、应当发力的领域主要还在绿色低碳领域。能源领域可能是氢能源、核聚变,制造领域可能是氢化工、氢冶炼、非硅芯片、生物芯片,等等。一个国家的竞争力还取决于资源禀赋及整合资源禀赋形成的比较优势。地大物不博是我国自然资源禀赋的基本特征。从自然资源储备的绝对量来看,我国是少油少气少铀的国家。从人均自然资源储备来看,我国人均淡水、人均耕地、人均金属矿产储备都处于世界后列。相反,高原、沙漠、戈壁、荒原和其上的风光资源是我国的巨大优势,大量的人力资源和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和工程教育是我们的巨大优势。能源是现代经济的基础。发展绿色金融,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将使我国摆脱对境外石油、天然气、铀矿的严重依赖,使我国经济的发展没有资源匮乏的隐忧。不仅如此,在内陆腹地大量开发可再生能源,以及与之相关的高度依赖能源的重化工业、数字产业、人工智能等,还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过度依赖沿海地区的经济布局,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战略潜力,拓展我国的战略空间,改善我国的地缘政治安全。从更长远的视野看,利用可再生能源制绿氢,利用绿氢和二氧化碳合成各种高分子化合物和碳水化合物,将使我国从根本上减少对耕地和淡水的依赖,提升我国的农业安全和食品安全。


最后,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是当前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除了外部因素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高峰的过去,以及与老龄化、少子化相伴随的房地产市场的回落,我国经济面临总需求不足的挑战。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短期内既可以扩大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从中长期看可以改善我国的供给结构,使我国的后工业化成长建立在一个新的产业基础上。当前,国家正在推动大规模的技术装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汽车、耐用消费品的以旧换新。绿色金融通过积极响应国家行动,可以推动我国能源工业、重化工业等制造业提高能源效率,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减少碳排放,可以推动减少人们消费活动中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形成生产和消费良性互动,产业不断升级的良性循环。


二、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需要进一步推进金融业深刻系统变革


金融业要把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作为坚守金融政治性和人民性的重要体现。要在金融业服务战略制定和实施、金融体系建设、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业务拓展、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等各方面都体现出这一服务方向。


第一,在规划、制定和实施金融业战略时,要明确绿色金融的内涵、外延、标准、功能、目标和实施路径。要对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建设美丽中国和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指导意见、落实“双碳”目标的行动方案等,规划好绿色金融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发挥好金融支付、结算、融资、定价、咨询、代理等功能性作用,以金融杠杆引导和推动客户绿色低碳发展,助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


第二,在金融体系的建设上,要统筹协调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机构和证券期货机构、大型金融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与金融机构等,全面推进金融体系的绿色低碳化。要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研究金融体系绿色低碳化的评价方法和评估指标,适时开展总体评价和分类评价。


第三,在金融市场发展上,要统筹协调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外汇市场、碳金融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发展,全面推进金融市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在股票市场上,要着力引导和支持上市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培育能引领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潮流的伟大企业。在债券市场上,要严格债券绿色低碳的标准和第三方审核,加强与其他国家债券绿色低碳标准的衔接,建设既与国际接轨又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债券市场。在信贷市场上,要发挥好商业银行的优势,大力推进绿色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和绿色信贷资产的市场化转让,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不同流动性、安全性、收益性组合的绿色信贷资产和证券化资产。在跨境金融市场上,要探索绿色金融资产的跨境流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绿色金融市场中心。在碳市场上,要正视和重视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在强化碳市场基础建设、完善碳现货交易、防范风险的同时,逐渐推进碳远期合约、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产品的交易,更好发挥碳市场的碳价发现功能和碳风险分散功能。


第四,在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要对标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进展情况,从战略规划、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申诉回应、能力建设等方面全面梳理绿色金融相关的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体制机制和流程改革。在战略规划上,金融机构要在全面评估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环境挑战和社会风险的基础上,制定机构自身的绿色金融战略和规划,特别是与“双碳”相关的战略和规划,明确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实施路径和主要手段。在公司治理上,金融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倡导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并按照各自职责有效开展工作,确保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要保证机构内绿色金融的牵头部门有足够的权力、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等履行相关的绿色金融职责。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上,金融机构应完善制度、政策和流程,系统收集整理环境和社会风险数据,特别是建立健全碳账户,开展必要的压力测试并合理运用压力测试结果。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上,金融机构要坚持守正创新,不搞无底线低价竞争,善于发现和拓展“蓝海”,特别是要支持新一代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的形成。在信息披露上,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公益组织、媒体、受影响群体等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乃至引领国际治理,遵循国际惯例,提高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市场服务机构进行信息披露的鉴定、认证、审计等,提升信息披露的公信力。在申诉回应上,金融机构应督促有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公司客户建立申诉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利益相关者的关切,尽可能在源头消除有关风险。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建立自身的面向利益相关者的申诉回应机制。在能力建设上,金融机构应根据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招聘和引进有相关背景和专长的人员,构建具有多元化教育背景和从业背景的员工队伍,同时要加强在职员工的教育培训。


三、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作用


第一,在制定生态法典和相关专项法律的过程中,要从立法层面加强对绿色金融的支持。要明确企业涉及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有关的信息的披露义务。就温室气体排放而言,尽管其不像污染物排放那样会给受影响的群体造成直接的可观测的影响,但就长期影响来说,其必然影响生态环境进而影响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公共利益,碳排放市场主体应负有碳排放披露义务。进一步说,温室气体排放者因其对地球生态环境和人类福祉的损害,应该为此提供损害补偿,即温室气体排放者应为温室气体的负外部性承担责任,提供绿色溢价。只有这样,碳排放权总量控制、碳排放权初始份额有偿分配、碳排放权交易等才有强有力的法律基础。此外,在生态法典的制定过程中,还应考虑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中的惠益分配问题,即市场主体通过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将种质资源用于生物制药或制造化妆品,产生的经济效益应公平分配给为生物多样性提供保护的社区群体或代表其利益的组织。


第二,要研究制定针对新一代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业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现在大家耳熟能详的动力电池、电动车、光伏发电,其实都是在10多年前的政策指导和财政激励下发展起来的。比如光伏产品,2010年我国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基金,有力地引导了光伏和风电产业的突破性发展。2012年我国启动对电动汽车的补贴政策,有力地引导了动力电池、电动车的突破性发展,直到近几年财政补贴政策才完全退出。但目前,欧盟、美国正在对固态电池、电动车、氢产业、半导体芯片等领域,给予大量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支持。美国更是疯狂提高电动车、光伏产品等进口关税税率,试图抵消我国的竞争优势。应当看到,与绿色低碳相关的绿色技术迭代速度非常快。我国如不研究布局对新一代绿色技术的财政支持,10年之后很可能落后于欧盟和美国,丧失当前的绿色技术和产业优势。我们要反对不利于分享技术成果、加快温室气体减排的关税保护,但应探索实施加快技术进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无论其来自我国,还是来自欧盟或美国。就新一代绿色技术而言,电化学储能和氢能或许值得高度重视。可以考虑设立储能基金或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基金的收费标准,从电力消费端收取,支持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包括鼓励电动车用于储能放电。同时,还可以考虑对绿氢的终端消费提供财政补贴,无论绿氢是用于燃烧、发电,还是用于氢冶炼、氢化工等。这样有利于带动绿氢从制造、储存到运输、使用等整个产业链和上下游的发展。


第三,要研究完善与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产业发展相关的金融政策。在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方向,要更加注重支持新一代碳减排技术的研发、应用和产业的形成,如前文所提到的电化学储能技术、氢能技术等的研发和应用。在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的期限方面,可以考虑从目前的1年延长至10年,穿越周期,激励企业更好地安排资金的使用,研发突破性或颠覆性的技术,占领全球碳减排技术和产业的高地。在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的利率方面,考虑到我国市场利率的整体长期下行趋势,可以在目前1.75%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1个百分点。此外,应积极推动绿色信贷资产的证券化,一方面更好地适应银行利差收窄的新情况,将信贷资产出表,减少银行的资本占用。另一方面,考虑到银行绿色信贷资产的质量较高,对证券化的绿色信贷资产,豁免发起行必须持有劣后部分的监管要求。还有,在信贷资产的资本权重方面,允许银行机构根据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在信贷资产的平均资本权重不低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绿色信贷资产的资本权重。


第四,要发挥好市场在支持和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主导性、决定性作用。在电力安全方面,要重新定义电力安全。电力安全是发电侧、供电侧、用电侧、储电侧的共同责任,用电侧要比过去承担多得多的电力安全责任。要适当划分用电侧的保障用电等级,增强用电侧在电压、电流、频率方面的灵活性。只有处于最高保障用电等级的用电主体才能确保其7×24小时用电保障。在电力定价方面,一是总体上应提高城乡居民用电成本,使居民的用电价格与其供电成本相适应,改变目前工商用电向居民用电提供大量交叉补贴的情况。一方面,这有利于刺激城乡居民提高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发展分布式发电和用电,促进微电网的发展,降低夏冬季节的高峰用电负荷,减少调峰电站的社会无效投资。另一方面,维持制造业合理的电价,也可以更好地保持我国制造业的竞争力。当然,提高居民用电价格后,对受影响的低收入群体,应该提供现金补偿。二是按用电的含碳量确定电价,即含碳量越高,电价越高。随着越来越多的风光电进入大电网,电力供应的随机性、波动性越来越强。按照电力的含碳量来确定电力价格,一是可以刺激用电市场主体,主动调节用电负荷,尽可能使用随机性、波动性强的风光电,如日间用电,增强电力供需的匹配性,减少调峰电站的社会无效投资。二是可以按市场化方式更好地促进储能的发展。例如,白天消化不了的光电,储存起来晚上用,可以替代阳光消失时含碳量最高的晚间电力。三是按用电安全保障程度定价。保障程度越高的用电主体,其支付的用电价格越高,即要为用电安全支付更高的溢价。四是引入人工智能来模拟不同市场价格条件下用电主体的市场行为,结合电力市场期现货价格的变化,更好确定合适的实时连续用电价格。在煤炭定价方面,应允许煤炭富集地区的政府,在煤炭生产销售时,提取较大比例的可持续发展基金,以平衡当地煤炭资源枯竭后未来的发展需要。在天然气定价方面,应取消各种形式的补贴,更好反映天然气的稀缺性。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和培育新质生产力,将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作出重要的贡献。


作者

叶燕斐 原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


来源:债券杂志
新媒体编辑:马文慧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