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多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告知书。对全面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校外培训事项提出了要求,明确了“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管理”。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哈市多区教育局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并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香坊区
一、移交步骤
1.2025年1月24日前,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工业信息科技局配合教育部门组织移交清单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上报机构准备有关审核登记资料,按要求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备案。
2.2025年2月21日前,区教育局将完成香坊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
3.2025年2月26日前,针对已换发新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审查合格机构白名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机构要停业限期整改,到期后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无法整改的机构,不予换发办学许可证。
二、材料备案
请移交清单中的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收到本通知后,于2025年1月25日、26日向香坊区教育局高成职科(地址:香坊区旭升街213号,教育局2号办公楼3楼306-1室)上交材料备案,准备重新审核登记相关事宜。具体涉及材料如下:
1.哈尔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2.营业执照、消防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3.网上填报“需移交的香坊区非学科类艺术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此表届时将在群中下发并于1月25日前完成。
三、规范管理
1.2025年1月24日起,区教育局负责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等工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工业信息科技局会同教育局等部门重点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区民政局重点做好非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做好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同时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行为、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2.2025年2月22日起未到区教育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如再擅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培训的,将视为违法违规培训,区教育局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查处。
四、移交机构名单
现将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拟移交的体育类、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区工业信息科技局拟移交的待申请审核准入的科技类培训机构公示如下,需移交的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如对此名单及机构全称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22日前,联系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和区工业信息科技局,以便确定最终移交名单。
移交相关工作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高成职科0451-87959626;0451-87959668
道外区
一、2025年1月20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通过公文函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中现有的道外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向区教育局移交完毕。
二、2025年2月21日前,区教育局将完成道外区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2025年2月26日前,针对已换发新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立审查合格机构白名单,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机构下达停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机构,不予换发办学许可证。2025年3月1日前,省教育厅将进行抽检复查,统一公布“白名单”。
三、2025年1月20日起,区教育局负责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等工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工业信息科技局会同教育局等部门重点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业务指导工作。区民政局重点做好非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做好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同时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行为、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四、2025年2月22日起,未到区教育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如擅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培训的,将视为违法违规培训,区教育局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查处。
五、移交机构名单
呼兰区
巴彦县
2025年1月20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已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向县教育局移交完毕。
2025年1月24日起,县教育局负责全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等工作。
2025年2月21日前,县教育局将完成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
对于审核合格、批准换证的机构,将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并以“白名单”形式向社会公示;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机构,将下达停业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整改的,不予换发办学许可证。
2025年2月22日起,未提交重新审核登记材料、县教育局不予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如擅自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将视为违法违规培训,县教育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所需的申办材料将通过“巴彦县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群”发布,请各机构注意查收。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近期将深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调查,请各机构予以配合。
通河县
2025年1月24日前,通河县文旅局、工信局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现有中小学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资料、档案、机构清单等内容全部移交给通河县教育局;未在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通河县教育局督促机构及时完成登记注册。2025年2月21日前,通河县教育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全县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审核合格机构上报省教育厅按照“白名单”向社会公布。2025年1月24日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回归教育部门管理。
特此公告。
延寿县
请各机构举办者于2025年1月24日前主动向教育局主管股室备案,准备重新审批相关事宜。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对审查不合格的机构下达停业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机构,不予换发办学许可证。2025年3月1日前,省教育厅将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2025年3月1日前没有到教育局重新审批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视为“无证无照”违规经营,教育局主管股室将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关停处理,关停后如继续违规办学,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室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咨询电话:0451-53022583、1874638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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