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表示,现行政策是允许探索农民这“三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的,但是一定要稳慎进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要给农民留后路。
一、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要给农民留后路
以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为例,总的政策基调是,出台这方面的有关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花个几万元就彻底买断了,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未必就是划算的,这方面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一定要为农民的长远利益着想。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界定的是非常清楚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相关法律在这点上讲的是非常清楚的,政策要求也是非常明确的。在这一点上,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
二、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
1、退出条件
农村宅基地的有偿退出,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必须基于农民的自愿,政府或集体不得强迫农民退出。
合法取得宅基地: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必须是依法取得的,存在权属争议的宅基地不能进行有偿退出。
2、补偿方式及标准
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补偿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按年补偿和一次性补偿。
按年补偿:农民选择短时间退出宅基地,如三十年,期间村集体按年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由农民和村集体协商确定,通常在6000至10000元之间,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经济水平上下浮动。
一次性补偿:农民选择永久退出宅基地后,村集体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的计算方法通常为:宅基地面积乘以补偿基数,再加上政策性补贴。在一些地区,如果宅基地面积在5000平米左右,农民有可能获得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此外,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如果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政府和村集体还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如创业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同时,退出的宅基地(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也会根据评估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综上所述,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旨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通过经济补偿和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或不再使用的宅基地,从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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