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忠县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政务   2025-01-03 22:11   重庆  


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2025年第一次重污染天气

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我市主城都市区重污染天气区域黄色预警的通知》(渝气应办〔2025〕1号),预测1月2日—8日,全市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长时间、大范围、高强度空气污染过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PM2.5超标严重,重度污染天气风险较大。按照《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县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月3日20:00启动我县Ⅲ级应急响应。


一、健康防护措施


及时发布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相关疾病患者采取防护措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易感人群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导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适当调高、冬季适当调低空调温度;暂停开放城市景观灯光,缩短城市路灯开启时间。


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交出行或乘坐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倡导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推行夜间加油优惠,引导车主错峰加油,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黄色预警期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需严格执行如下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源等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实现减排。突出对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电子制造、建材、医药制造、机械加工、铸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的管控,督促企业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减少有机溶剂使用,有条件的企业应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8-18时)安排错峰生产或暂停生产。


移动源减排措施。增加机动车路检、抽检数量和频率,严厉查处冒黑烟车辆;严格落实货车限行措施;全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停止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在日常管控的基础上,增加对生产流通领域加油站和油库车用油品环保指标的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生活源减排措施。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生活源的检查力度。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8—18时)避免开展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VOCs排放作业。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控,并使用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本区域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依法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全部依法暂停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防止运输中出现“抛、洒、滴、漏”,影响市容环境。在日常管控的基础上,增加对施工扬尘、渣土消纳场扬尘、道路扬尘等的检查频次。施工现场、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每6小时进行1次冲洗、洒水和保湿作业;响应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每6小时要进行1次机扫和洒水作业。


其他减排措施。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垃圾、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与执法力度;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依法禁止或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相关部门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与执法力度。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忠府办发〔2023〕28号)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将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作开展情况于预警解除后当日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将加强对此轮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结果纳入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


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忠州融媒
忠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宣传平台!发布忠县新闻、提供生活资讯、处理网民投诉、转达群众建议、解答网友问题。服务电话:023-54246312。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