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未滿十六歲違法的教育監管措施

学术   2024-09-26 17:21   中国澳门  

之前就同大家介紹了有關《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中 “警方警誡” 和 “司法訓誡” 2種教育監管措施,今天繼續介紹另外3種措施—“復和”“遵守行為守則”  “社會服務令” 。

復和

在徵得被害人的同意下,召集違法個案所涉及的人(包括違法青少年、被害人等)舉行復和會議,目的是協助違法青少年不再作出不法行為,使他認識所作行為的不正確之處、真心悔過、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在復和會議中應透過協商,定出青少年所須作出的行為,例如向被害人道歉或作出補償,又或為非營利機構作社會服務等。

遵守行為守則

這是一項跟進和指導措施,目的是使違法青少年日後的行為符合社群生活的基本法律規範及法律價值觀。

行為守則包括:不得前往某些場合、地方,不得與某些人士為伍,不得飲用含酒精的飲料等。遵守行為守則的期間最短為三個月,最長為一年。

社會服務令

由法院命令違法青少年向公共實體或非營利的私人實體提供服務,從而自我反省、改過自新。

社會服務令的時數最短為二十小時,最長為二百四十小時,且應在一年內完成。


想知其餘3種的措施是甚麼?就要繼續留意我們的帖文啦!




精彩回顧

【未成年】犯罪都不需負責任!?


澳門法務局訂閱號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務局官方訂閱號,提供最新消息以及各種普法資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