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安全使用燃气关系到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在此,我们号召全县广大居民朋友熟记燃气安全常识,养成正确使用燃气良好习惯,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1.请您规范选用燃气设备,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燃气设施设备,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器具、不可调节减压阀和合格的连接软管(金属波纹管)。
2.请您委托专业人员安装调试、拆改维修燃气设施设备,并及时更换达到使用年限的燃气设备。
3.请您不要使用不合格、过期或超期未检的钢瓶。不要使用橡胶软管,连接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
4.请您使用有资质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的液化气,远离小商贩非法提供的“黑气”。
5.请您不要把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灶具混用。
6.请您主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自闭阀等安全装置。
7.请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请您不要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车库(或无通风条件的密闭空间)使用、存储瓶装液化石油气。
2.请您遵守安全用气规定,用气场所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日常使用燃气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3.请您在使用燃气后,及时关好灶具开关、灶前阀,防止燃气泄漏,如果长时间外出还需关闭表前阀。
4.请您不要在同一场所内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气源。液化石油气瓶距离火源、热源不得少于0.5米。
5.请您勿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等燃气设施密封或安装在暗室内,如墙壁内、柜内、灶台内等。
6.请您不要加热、摔、砸液化石油气钢瓶以及使用时倒卧液化石油气钢瓶。
7.请您不要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不要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8.请您学习、熟记安全用气常识,安全装置使用方法,养成定期自查的习惯,保持用气场所通风,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方法。
请您主动配合或联系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日常也应常态化进行自查,主要检查燃气连接软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您可以用肥皂水(洗洁精、洗衣粉水)涂抹燃气管道、设施连接处等部位,如有气泡产生则说明存在漏气问题,应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并及时联系供气单位维修,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请您掌握燃气泄漏应急处置基本常识。当发现燃气泄漏时,马上关闭燃气阀门,切断气源;打开窗户通风,让新鲜空气进来;不要开关任何电器(包括电灯),不使用明火,不要接打电话;并立即组织家庭成员、顾客职工等撤离泄漏现场,并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抢修电话或119火警电话。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监督和支持,供气企业将定期安排专业检修人员入户开展安全检查,请您积极配合,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消除。如您发现违法违规供气用气行为和燃气安全隐患线索,请及时向相关燃气企业或主管部门举报,我们将严格核查、严肃执法、严厉打击。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居家安全从关注燃气安全开始。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居民朋友们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携手共建安全和谐的家园。
监督电话: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96-5701588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96-5715922
服务电话:
江西天然气万安有限公司:0796-5719693
吉安市新潮管道燃气有限公司:0796-5706968
万安县五云燃气有限公司:0796-5703287
万安县高陂万泰燃气有限公司:0796-7203363
万安县涧田乡安燃液化气站:13979651804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来 源: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 辑:刘 欣
核 稿:罗 花
审 核:郭 瑶
监 制:刘耀金
主 管:中共万安县委宣传部
主 办:万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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