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评价的通知

文摘   2024-10-31 20:57   黑龙江  

各院(部):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2021]2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11月1日—12月15日。

二、参加评价学生

所有在籍本科生。

三、评价方法

学生需登录评价平台PC端或移动端(详见附件操作手册)。评价时应按课程、评价指标逐项进行,不要遗漏。每评价一门课程后直接提交,提交后的数据不能修改。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评价的学生要本着严肃、客观、公平、真实、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评价时间,尽量避免数据拥堵而造成的不能提交等情况。未完成本次学生评价者,不能参加下学期的学生选课。对于消极对待评价工作的同学,系统将限制其在本科生院网站上成绩查询、课表查看等功能。禁止学生委托他人或代替别人参加评价,一经发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教学秘书定期整理未评价学生名单,确保工作进度;

2.在评价过程中,欢迎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的其他方面进行评价(非必须项),我们会通过适当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有关教师或部门;

3.多个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时,学生要对每一名授课教师进行评价;

4.已选未开课的课程,须待开课认真听课后,方可进行评价;

5.在评价过程中遇到其它问题,请咨询本学院教学秘书或本科生院。

联 系 人:曹立志

联系电话:82191959                                                     

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30日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附件:学生阶段评价操作手册

作者:曹立志

审稿:张佳薇

审核:李德才

编辑:袁思博

排版:李南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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