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警事】“海阔天空”骗了30万,民警追回20万!

政务   2024-11-07 17:40   贵州  

 

            点击“蓝色字”,关注我们。

近日,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刑侦大队成功办结一起利用货运平台骗取倒卖货物诈骗件,经历30余天的奋战,公安机关辗转多地,最终成功为受害人追回20万元。


紧急拦截涉案资金


今年9月8日,一名中年男子火急火燎的跑进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双龙派出所。

“警察同志,我怀疑我被骗了,那可是我大半的身家啊!”

报警人张锋称其回收的价值30余万元的废铜被别人卖到其他地方去了,怀疑自己被诈骗了。



双龙派出所开展前期工作后,立即将该警情转到红桥分局刑侦大队。

刑侦大队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与取得联系,了解事情具体经过,研判后紧急止付,部分被骗资金在转移过程中被成功拦截。

“幸好你报警及时,不然这笔钱被嫌疑人转出去就追不回来了。”金额拦截后,办案民警杨树告诉

知道还能追回钱,和家人总算松了口气。告诉民警,他在意识到不对劲后立即来到公安机关报警,前后时间仅仅3天,还好赶上了。


偷梁换柱


是河北人,在红桥新区经营有一家废品回收厂,定期会将回收的废品运回河北老家进行加工。9月4日,准备将自已近期回收的价值30余万元的货物运送到河北,并在某货运平台发布招货运司机信息。

第二天,收到接单提醒,他便与对方加了微信,对方微信名称叫“海阔天空”。“海阔天空”给转了200元的保证金,表示会马上赶往六盘水。

然而,“海阔天空”却来了一招“偷梁换柱”。

在取得信任后,“海阔天空”便在该货运平台有发布了一条招货运司机的信息,称有一批货需要从六盘水运到昆明。

正在安顺送货的司机陈大龙看见该信息后便接下了此单,并把驾照证等信息发给了“海阔天空”,“海阔天空”又转手发给了

9月6日中午,陈大龙驱车到达的废品回收站,在检查了陈大龙的驾驶证信息无误后,便将需要运送的废旧物品装车,并再次告知这批货是需要送到河北的。但此前“海阔天空”曾多次叮嘱陈大龙,无论怎么说都不用管,只需要把这批货运到昆明就行,并且陈大龙也只能按照平台提供的路线走。

陈大龙出发后,提前坐飞机到河北等待卸货。按照时间推算,陈大龙9月7日应该能够到达河北,可怎么也联系不上“海阔天空”。又联系陈大龙,陈大龙却告诉这批货已经被送到昆明去了。意识到被骗的立即赶回了双龙派出所报警。



成功追款


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当务之急是追回拦截的涉案资金。刑侦大队民警杨树立即带队展开侦查。

先是联系上了司机陈大龙,其所说的经过基本与一致,陈大龙也并不知道“海阔天空”的真实身份,其也是受害者。但陈大龙提供了另一条关键的线索,昆明那家废品回收公司的老板李建兴的联系方式。

杨树又与李建兴取得联系,驱车前往昆明。根据李建兴的供述,他也不知道“海阔天空”的真实身份,他们一直都是微信联系。陈大龙送货来那天,“海阔天空”告诉李建兴他今天没空来对接,让他直接和司机对接,并给了李建兴一个银行账户,让他将货款汇到该账户上,后来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新注册的对公账户。

当办案民警赶到昆明时,这批废旧铜线已经被李建兴处理了,办案民警只能加快从追回拦截资金的方向开展侦破。



随后,杨树和战友又辗转广州、昆明、贵阳等地对相关证人取证后,固定了被骗账款。

因该案有别于传统的电诈案件(传统为资金被骗,本案货物被骗),且涉及到企业对公账户,刑侦大队立即将这一特殊情况汇报给上级公安机关,在省厅、市局反诈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刑侦大队将拦截到的20万元资金进行核对返还,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6日,张锋顺利收到20万元被骗款,激动万分,分别给红桥分局刑侦大队、双龙派出所办案民警送去锦旗并示衷心感谢。(除民警外,文中所用名字均为化名)



六盘水公安提醒您
警惕利用货运平台
骗取倒卖货物诈骗


一、作案对象




主要针对废旧金属、铜材铝材等需要长途运输且交易较大的货物。


二、作案手法




第一步:骗子冒用他人身份在“货车帮”“运满满”等平台上注册账号,等待货主发布货运物流订单。

第二步:骗子接单后线下通过微信、电话与货主沟通,获取装货地点和运输目的地定位、商品等信息。

第三步:骗子在货运平台发布订单,诱骗货车司机接单,线下沟通获取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资料,并发给货主安排装货。

第四步:骗子以货主身份操纵司机装货,并要求司机将装货现场、货物和磅单等相片、视频发给自己,方便寻找下家倒卖货物。

第五步:找到下家后,指导司机更改运输路线,与下家交接并成功将货物转卖获利。


三、防范提示




1、货主方:

一是现场核对司机、车辆、订单及沟通信息是否对称。

二是随时掌握物流动向,发现异常立即联系司机并报警处理。

三是对于价值大的货物,必要时安排人员跟车。

2、司机方:

一是警惕运价过高、私下主动加价、承诺补差价等情况;

二是主动与现场装货方核对货主及货物信息;

三是遇中途变更目的地的要警惕;

四是与目的地交易人员确认订单信息,避免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3、第三方(下家、接盘侠):

一是不要收购来路不明的货物。

二是提高法律意识,勿贪小便宜收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货物,否则涉嫌违法犯罪。


(六盘水市公安局新闻中心原创)

线索来源: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

作 者:张强丰

编 辑:卢凤蓉

一 审:张强丰

二 审:张建军

三 审:李   思

签 发:彭   迅



往/期/回/顾


【普法宣传】动动手指就能“躺赚”?千万别参与,已有13人落网

【公安实践】“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 让案件办理更快更好

【一线警事】被看见,才安全

六盘水市公安局
警情发布、警方提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