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小区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小区环境,近日,龙门镇政府组织司法所、城镇办、滨江社区、滨江新城业委会等单位,在龙门镇滨江社区滨江新城小区开展专项普法座谈会。
会上,司法所所长黄永强就《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服务的职责及法律责任进行了强调,同时也要求物业工作人员要切实深入了解物业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各自的职责边界,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编辑 | 陈彩霞
一审 | 王哲诏
二审 | 苏少宏
三审 | 邱晓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