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 | 人民监督员“零距离”监督 以阳光检察深化诚信建设

政务   2024-10-30 18:28   内蒙古  


人民监督员“把脉”案件质量  当好案件“质检员”


@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与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近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与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共同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抽取一审公诉案件、审查逮捕案件、民事行政案件等35件已办结案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由检务督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共同评定评查结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方案。详细制定了202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方案,由检察长担任案件质量评查组组长,选取业务部门资深员额检察官、业务骨干作为评查小组成员,进一步优化评查人员力量。在总结近几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新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分类细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重点案件评查范围,细化评查方法和步骤,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评查工作规程。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规范评查小组的评议范围,要求从案件受理、程序履行、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严格 “事中+事后”“程序+实体”的全程评查和监督方式,评查发现问题16条,评定合格案件34件,瑕疵案件1件。

三、联合外部监督力量参与评查工作,力求评查取得效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评定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和办案活动的监督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办案工作透明化、案件质量评查实质化,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检务督察人员全程参与评查工作,围绕办案程序、法律监督、纪律作风、线索移送、执法司法规范化等方面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评查,保障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过程与评查效果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反馈流程,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对案件进行认真评查,评查人员逐案逐项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及个案评查报告、综合评查报告、案件管理部门总结,并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和所在部门,同时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要求办案人员限期整改反馈。同时通过流程监控实现对案件程序性问题进行实时动态评查,反馈从中发现的问题,以便承办人及时进行纠正。

在本次案件评查过程中,评查员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确保评查到位。人民监督员对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充分肯定。通过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切实提升办案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人民监督员+”模式  促进刑事执行检察提质增效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推动刑事执行工作规范进行。近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联合太仆寺旗司法局针对太仆寺旗6个乡镇司法所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特邀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


此次联合行动通过多方协作,对执行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地监督检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司法机关紧密配合,对刑事执行流程、案件办理质量等多方面进行严格审查。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以独立、客观的视角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



在监督过程中,联合工作组重点检查了6个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完整情况,与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生活状况。人民监督员认真查阅相关案件材料,与办案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司法所及时整改。

下一步,锡盟检察机关将积极践行司法能动理念,高度重视内外监督,确保公平正义对提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切实从内外监督着手助推各项检察工作上新台阶,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推进司法为民、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来源 | 二连浩特检察 太仆寺检察
编辑 | 娜仁图雅
一审 | 赵艳  尤文月
二审 | 康健   
三审 | 王媛媛


锡林郭勒检察
普及法律知识、介绍检察职能、推行阳光检务、强化检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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