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8月25日发表的《主题教育调研成果巡礼——关于帮信罪司法治理的调研报告》显示,自2021年以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已跃居各类刑事案件第三位,其中被告人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特征明显,甚至不少大学生也涉嫌电信诈骗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但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罪责相适应原则,该处罚的处罚,该免罚的免罚。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均为在读大学生,两人2022年2月通过网络与电诈集团取得联系,在对方承诺“不会出事”的前提下,按照对方要求用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帮助犯罪分子进行“跑分”,其中王某涉案金额为40余万元,获利8000元,张某涉案金额5万元,获利1188元。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于2023年11月以涉嫌帮信罪移送检察院。张某在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倪平律师的建议下,主动退赔,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倪平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帮信罪司法解释及“两高一部”关于帮信罪的两个会议纪要,均明确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帮信罪的“再犯、组织犯、职业犯等依法从严”,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依法从宽”,明确、细化了宽严相济适用依据。
2020帮信罪《会议纪要》第三条:“准确把握政策,依法精准打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与治理、惩治与预防、教育相结合,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电话卡、信用卡(以下简称“两卡”)活动的犯罪团伙以及与之内外勾结的电信、银行等行业从业人员。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等,要以教育、挽救、惩戒和警示为主,善于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和刑事打击手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到案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2021帮信罪《会议纪要》第九条:“同时,还应当注重宽以济严,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特别是其中被胁迫或蒙骗出售本人名下‘两卡’,违法所得、涉案数额较少且认罪认罚的,以教育、挽救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确保社会效果良好。”《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倪平律师认为:本案王某、张某两名在校大学生犯罪嫌疑人的帮信犯罪行为,未达到情节较重的情形,且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主动出具悔过书等情形,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及《司法解释》和相关会议纪要的规定,建议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处理并依照行政法律处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对王某、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里,盈科银川倪平律师也希望通过本案例提醒广大在校学生,抵制网络不良诱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