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携手共建医联体,优质资源下基层——市东方人民医院与丰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

文摘   2024-10-18 15:12   江苏  

为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促进区域内医疗联合体的建设和发展,10月15日上午,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就医联体合作签订协议。丰县卫健委副主任史攀峰、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伟、党委委员副院长左晓伟、质管办主任兼医务科科长张鹏、专家代表王成东、邱述领;丰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王留苏、党支部书记冯建革、副院长渠立泉、副院长朱效磊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出席签约仪式。

会议由丰县卫健委史攀峰副主任主持,首先,他代表丰县卫健委感谢市东方人民医院长期以来对第二人民医院的帮扶、指导。第二人民医院王留苏院长对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近一年来的帮扶获得的成绩作了详细介绍,并希望通过医联体协作,继续加强与市东方人民医院的交流合作,虚心学习,汲取先进管理经验、精湛医疗技术、优质医疗服务,推动第二人民医院的建设取得实效,更好地服务丰县及苏鲁豫皖周边的人民群众。

张伟书记指出,我院开展医联体帮扶工作,是实现三甲医院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诊疗水平、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惠及基层人民群众重要举措,我院将根据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发展实际情况,立足百姓需求,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更加务实的举措,在等级医院建设、人才培养、社区防治、医院管理等方面与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开展全方位帮扶,真正提升基层精神专科的服务能力。

此次签约是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区域系列合作的一部分,为推进徐州市精神卫生建设高质量发展进程,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发挥积极作用。未来,两院将依托医联体平台开展多层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为徐州及淮海经济区的老百姓带来更多的健康福祉。














2024年第37期 165篇   总第428期


供稿:医务科          赵   旋
审核:宣传科          杨   慧
编辑:宣传科          杨沂衔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
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徐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为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徐州东方医院,医保农保工伤保险精神残疾评定定点单位,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与治疗技术指导单位,淮海经济区精神疾病理事单位,承担着全市精神、心理疾病的医教研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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