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写了一篇《矿山,为什么要配备五职矿长》,很多读者留言,有的认为五职矿长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有的认为非煤矿山参照煤矿山实行五职矿长不太合理。
其实,五职矿长的配置,主要基于安全生产的需要。
矿山安全生产一直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之一。
由于矿山作业环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安全生产面临着诸多挑战。
如矿山地质条件复杂、隐蔽致灾因素多样、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等。
安全风险较高,安全管理问题突出。
这些因素都增加了矿山安全生产的难度和风险。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提升 “五职矿长” 的素质和能力,成为了非常有必要的迫切要求。
这将有助于加强矿山的日常管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职矿长”分别负责不同的专业领域。
矿长负责全面管理和决策;
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和研发;
生产矿长负责生产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
安全矿长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
机电矿长负责机电设备和能源供应的管理。
配备五职矿长的必要性与意义:
配备五职矿长是提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通过专业化分工,可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提高管理效率和专业性。
五职矿长的设置有助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有助于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职矿长能够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运营效率。
“五职矿长”是各个领域的领军人物,在推动矿山的技术创新、智能化开采、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能够促进矿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2年2月印发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第十一条规定: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每个独立生产系统应当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
2022年10月《贵州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五职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简称“五职矿长”)和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简称“五职经理”)等“五职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者和实施者。
2023年7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会同贵州省有关部门印发了《贵州省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任职备案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五职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第十六条:
地下矿山应当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副矿长。
2024年1月印发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规定:
“五职”矿长必须有主体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有10年以上矿山一线从业经历。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配备懂安全生产技术的五职矿长。
这一规定从法规层面为五职矿长的配备提供了有力支持。
除了要求,还要处罚规定:
对于未按规定配备五职矿长等人员和机构、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不符合规程标准等严重威胁生产作业安全的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具体如下:
未按照规定为煤矿配备矿长等人员和机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看了这么多,大家对五职矿长的由来应该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了吧。
五职矿长的配置,是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国家法规的硬性要求。
如果您在矿山从事相关岗位多年,可以考虑申请担任“五职矿长”,提升个人潜能,发挥个人特长,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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