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广东农信系统“常态化腐败”
文摘
财经
2024-11-06 14:30
北京
导语:机制设计缺陷、监督管理失位,让农信系统变成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的温床。
广东农信“贪腐圈”
近日,广东省农信联社原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苏宝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农信联社全称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2003年全国农信系统社改革的产物。农信联社及其管理指导下的各类农信金融机构,构成了地区农信系统。苏宝玉曾是广东农信联社二把手。此前,两位农信联社一把手也先后被查。广东省农信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周高雄和王硕平,分别在2022年11月和2023年3月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苏宝玉、周高雄和王硕平从2005年开始就加入广东省农信联社,且在职期间存在深度交集。2009年,苏宝玉就任广东省农信联社主任一职。2013年5月,周高雄掌握广东省农信联社后,苏宝玉是其副手,直到到龄卸任退休。接替他的正是王硕平。在周高雄2017年调任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后,王硕平则由副职升任省农信联社一把手,直到2020年年满60岁卸任。从2009年至2020年,三人先后搭班掌管广东省农信联社,腐败盘踞长达十年之久。今年7月,广东省农信联社风险管理与资产保全部总经理郎百畅,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亦被调查。广东农信系统的腐败圈内,远不止这几位农信联社干部。农信联社管辖的多家农商行的银行高管,也牵连其中。仅今年以来,就有来自广州农商行(1551.HK)、梅州市农商行、广东新丰农商行、广东龙川农商行、广东阳江农银行、阳江农商行等农信下属机构的9位高管被查。如果算上前两年,这个数字更加惊人。在本轮的广东农信系统反腐过程中,广东省资产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农信机构——广州农商行,尤为被业界关注。其原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接连被查,历史核心高管层几乎被翻了个遍。近期,广州农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罗金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罗金诗是广州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成员,从2009年至2016年担任该行副行长。离开广州农商行后,罗金诗加入珠江人寿。今年3月,广州农商行原行长易雪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而他自从2013年开始就担任该行行长,直到十年后、2023年2月任职时间超过轮岗期限要求,才卸任行长职务。在他之前,广州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继康已于2019年8月“落马”。值得注意的是,三人均为广州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其中,王继康出任广州农商行首任副董事长和行长,易雪飞、罗金诗均出任该行副行长。三人共事搭班,牢牢执掌广州农商行长达十年之久。此三人外,王继康案又牵出包括原行长助理吴海峰、原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彭志军、原业务总监陈千红、非执行董事李舫金在内的多位广州农商行高管。通报显示,2006年至2019年,王继康在先后担任广州市农信联社主任、广州农商行行长、董事长期间,受贿款物金额高达人民币2.85亿元。据悉,王继康在担任广州农商行一把手期间,大权独揽,用权任性。他牢牢把控该行选人用人权,要求行业干部两年一轮岗,只提拔听他话的干部。当整条贷款、放款业务链条上的关键人员为他所用,广州农商行便异化为王继康“自家后院”。他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在农信联社的经历,为王继康日后在广州农商行肆意妄为埋下伏笔、“打下基础”。王继康腐败之初,可追溯到2006年担任广州市农信联社主任时期,此时恰逢广东农信系统改革正酣。2006年,广州市农信系统开始实行一级法人统管,将贷款审批、人事管理等权力集中上收到市农信联社。王继康摇身一变,成了手握广州市农信系统大权的“话事人”。一言九鼎,使王继康在带领银行扩展业务时,不是以广州农商行利益为第一要义,而更多考虑为其个人及其小团队牟利,内控形同虚设。2022年3月,广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广州农商行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批评该行“内控机制缺失”。在王继康体系的控制下,广州农商行还卷入了河南新财富集团诈骗案、雪松控股集资诈骗案、刘珂案等高风险案件之中。据业内人士透露,此前广州市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较为宽松。王继勇等人落马后,当地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执法。广州农商行深藏的隐性负债浮现、风险逐渐暴露,经营绩效随之急转直下。从2020年开始,广州农商行营业收入连续五年负增长,归母净利润更是自2019年的77亿元暴跌近8成。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广州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73.46亿元,同比减少21.86%;归母净利润14.75亿元,同比减少29.86%。收入和利润出现了幅度超过20%的“双降”。广州农商行的资产质量也在持续恶化。截至今年上半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为1.87%,高于行业水平(1.56%)。其三项资本充足率相比去年末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自2020年之后,除广东外,还有来自6个省或自治区多达7位省级农信联社一把手被调查。2003年这一轮改革,将农村信用社、农商行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权交由地方政府负责,由省级政府成立省农信联社,具体承担对辖内农信金融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省级农信联社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较大的改革推动作用,但在发展中却逐渐变了味。改革最初给予省农信联社的定位,是“管理、指导、协调、服务”,但在实践中却发生“跑偏”。例如,省农信联社拥有对下属机构的人事任命权,却不管资本、不管经营、不担风险、不负盈亏,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这就导致过去许多农信联社领导胆大妄为。在人事方面,农信联社牢牢把控旗下金融机构的高管用人权,但却不需要对选人用人的失误承担任何责任。农信联社选拔人才,往往与下属机构市场化需求背道而驰,各类关系户泛滥。同时,大部分省农信联社没有尽到对旗下机构高管履职监督的职责,更没有建立有效的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约束问责机制。在业务层面,农信联社干预旗下机构业务的边界无明确划分。一些农信联社领导打着“建议”的旗号,让下面的机构放贷款。一旦出了问题,只“提建议”的农信联社也不会被追责。机制设计上的缺陷、监督管理的失位,最终让农信系统变成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的温床。以农信联社为重点的农信系统改革,迫在眉睫。2019年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在下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路径;淡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2020年5月,国务院金融委提出要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同月底,银保监会出台文件并部署开展相关改革试点。经过十几年发展,很多省级农信联社都成了当地的“金融一哥”,且农信体系内机构数量庞大。监管担忧,短期内改革力度过大,可能会影响到地方金融系统稳定。因此,对于改革方案,监管部门较为谨慎,没有给出“一刀切”的“标准答案”,而是采用“一省一策”:由各省级政府研究制定方案,再上报监管部门审批。监管部门给出的农信联社改革模式主要有四种:统一法人模式、银行控股公司模式、金融服务组织模式以及联合银行模式。截至目前,包括浙江、辽宁、山西、河南、广西、海南等省区农信系统改革化险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进入到实操阶段。广东省的情况较为复杂,主要体现在农信金融机构的发展不平衡。一方面,不同机构的资产规模差距较大;另一方面,不同区域的机构不良率和资本充足率也存在较大差异。为此,广东省采取了“因地制宜”的方案,推行适度竞争的广东农信“1+7”市场体系。其中的“1”,是指广东省农信联社继续管理一部分中小农信机构,但要明确职能边界,保障下属机构的自主经营权。“7”是指广州农商行、深圳农商行、珠海农商行、东莞农商行(9889.HK)、顺德农商行等7家实力较强的农商行脱离农信联社,转由当地政府直接管理。同时,这些省内头部农商行还要承担“以强带弱”的职责,以股权为纽带与一些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负担较重的小农商行建立起帮扶关系。相比上几轮改革,本轮广东省农信系统改革除了在力度和节奏上较为谨慎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反腐与改革举措“两手抓”。这便有了涉及数十位农信系统干部、银行高管的腐败链条被连根拔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