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雁塔阳光小天使幼儿园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文摘   2024-09-24 11:51   陕西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为进一步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积极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目标,使幼儿家长全面深入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借此平台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政策,意在将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精准实施,促进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开展,助力教育扶贫。特向家长朋友们普及现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请您认真阅读: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




1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雁塔阳光小天使,幼儿园在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

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

为每生每学期375元

用于抵减伙食费



3

认定范围和条件


幼儿家长能够证明幼儿家庭难以支付学习费用等情况,幼儿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学校幼儿日常平均消费水平,且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幼儿。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三)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四)家庭成员因患重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五)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六)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七)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幼儿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

(一)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二)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幼儿;

(三)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四)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 

(五)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幼儿。



资助报名



(一)申请、公示及审核

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学期开学后由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在幼儿园领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经幼儿园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登记,并在园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审批及发放

调查核实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补助标准抵扣伙食费发放给幼儿,并经幼儿家长签字确认。



学前一年免费教育



一、实施时间以及范围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公办(包括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村民自治组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幼儿园)和取得合法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
二、主要内容
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予以减免。
三、减免标准
省级示范园每生130元/月,市级一级园每生90元/月,市级二级园每生70元/月,市级三级园每生50元/月,未入级园每生35元/月,附设学前班每生20元/月。

资助点燃希望,爱心助力前行。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家庭困难幼儿应享尽享、应助尽助,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从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一审|杨乐妮

  二审|闫晶晶

                       三审|苗燕莉



雁塔阳光小天使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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