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按照全省统一缴费政策规定,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对脱贫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60%缴费资助;余额40%部分由个人承担,个人均缴费标准160元;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参保登记
首次新参保人员请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岗市居住地就近区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
可通过中国银行APP、工商银行APP、支付宝、微信进行缴费。用支付宝“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缴费界面,点击“我要缴费”,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同时,该小程序还可以进行缴费记录查询,有需求的参保人可直接搜索“黑龙江医保缴费”或“黑龙江税务”点击“搜索”后进入小程序。
2、线下缴费
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采取以上方式线上缴费的,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就近前往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网点柜面缴费。
享受待遇时间
居民在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内缴纳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保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出生90天内(含90天)的新生儿,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需同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政策解析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4〕4号)要求,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多增加1个月。也就是说,若您2025年度未缴纳居民医保费,那么2026年度即使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也会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无法享受2026年全年医保待遇。
所以为了保障您的医保待遇,请您一定要连续及时参保缴费。
供稿:宋威虹
编辑:李国龙
审核:李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