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铅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晓琴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锡沪、黄永诚、雷丹、黄贤军、刘陆云、俞方荣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剑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元健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 2023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 2023年度全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县人大城建环资委关于开展 2024 年“环保铅山行”活动情况,县人大农委关于开展 2024 年“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开展 2024 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开展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铅山行”活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12月30日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6号)
关于接受王郑杨辞去铅山县第十七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王郑杨因工作岗位变动,向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去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决定,接受王郑杨辞去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7号)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任命:
陈淑为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江国强为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华元为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接元福的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敏的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新和的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副主任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8号)
铅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决定任命:
文英为铅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宏奎为铅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黄球为铅山县统计局局长;
黄鹏为铅山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郑杨为铅山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文英的铅山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叶艳萍的铅山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朱云峰的铅山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翀的铅山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铅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编辑:左巧媛
监制:郑 炜
审核:苏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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